华力创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2-12-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力创通拟使用基本户及一
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458,1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1 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999,994.6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13,498.2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886,496.4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北 京华 力创通 科技股份 有限 公司验 资报告》(致 同验字 ( 2022)第
110C0003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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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1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578.64 14,000.00
2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2,213.21 1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000.00 9,000.00
合计 38,791.85 33,000.00
三、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
因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等支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
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等均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
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薪
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拟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公司每
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
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四、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
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事
先报备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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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募投项目人员每月工资及费用在对应募投项目中列
支,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
3、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工资明细汇总表,按照募集资
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审核批准后,再将以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从募集资
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
资及费用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
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
费用,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
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基本
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
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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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
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
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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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华力创通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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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程伟 陆玉龙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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