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李春升)2023-04-2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
度行驶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2022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2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9 9 0 0 否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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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时间 董事会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2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第十六次会议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
立意见
9、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
2022 年 6 第五届董事会第 意见
同意
月 20 日 十八次会议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
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保函提供反担保的独立
2022 年 7 第五届董事会第 意见
同意
月1日 十九次会议 2、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华力方元申请银行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2022 年 7 第五届董事会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9 日 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2 年 8 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2、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9 第五届董事会第 2、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
同意
月 27 日 二十二次会议 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4、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
立意见
2022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同意
月 27 日 第二十三次会议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
同意
月8日 二十四次会议 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就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
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
财务报表;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充分利用会议期间以及抽出专门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
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
电话、微信与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控。本人在
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
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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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项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春升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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