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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5  

						                                                  第三届监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8-10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俊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现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
减为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6 人调减为 4 人;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不做
调整。

    鉴于公司本次调整了董事会成员人数,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
订:

    原文为: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

       修订为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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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经广泛征询意见,本次监
事会提名贾俊峰、邵篪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上述人员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原监
事会成员申彦林先生任期届满后因个人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且将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其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有待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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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
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合考虑
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 12
月 3 日拟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公司监事不得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不
能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2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合计 4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 330,000
股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预留授予的 12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48 元/股,回购资
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实施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干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需求,控股子公司东菱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菱技术”)向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干窑支行申请最高综合授
信额度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 3 年。该项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干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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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滦平慧通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
资租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以公司的部分交通运输设备及子公
司持有的部分光伏发电设备开展本次交易,融资额度为 5,041.78 万元,期限为 3
年,公司同意对所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的相关内
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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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贾俊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2006 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 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贾俊峰先生自
2008 年 8 月至今历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法务部经理,
自 2009 年至今兼任河北洋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贾俊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处
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任职要求。

   邵篪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
管理硕士,管理信息系统学士。2016 年 12 月进入公司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
秘书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决议日,邵篪先生通过参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
司股票 20 万股。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
其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回购其
已获授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邵篪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无关联关系,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任职要求。

   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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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