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9-05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叶进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并对外报出。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
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 号编制财务报表,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规定编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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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了增强全资子公司合康变频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合康”)
的资金实力,优化武汉合康债务结构,且加大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在高端设备制造行业布局,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以对武汉合
康的 6,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对武汉合康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武汉合康的注册
资本将由 4,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武汉合康 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徐彪、刘伟等 1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13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459,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 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肖琳璐、刘仁龙、王育生等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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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59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3,67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 2018 年 12 月
3 日拟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公司
监事不得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不能成
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2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合计 4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 330,000 股
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预留授予的 12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48 元/股,回购资金
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2854.0857 万减少至 112441.78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2854.0857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112441.7857 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出具了中喜验字(2019)第 0025 号《验资报告》,对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止,公司
已经完成上述 61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 946.456 万元,其中:减少注
册资本 412.3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534.156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12441.7857 万元。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北京合康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 21 名首次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应根据《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对涉及 247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9,028,6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5 名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752,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首次授予的 9,028,600 股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预留授予的 752,000 股回购价格
为 1.48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2441.7857 万减少至 111463.72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2441.7857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111463.725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第 020012 号《验资报
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
止,公司已经完成上述 249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 2205.9312 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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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减少注册资本 978.06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1227.8712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 111463.7257 万元。
鉴于前述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原文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8,540,857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28,540,857 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4,637,257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14,637,257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 审议《关于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下午 2 点半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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