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贷款展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申请贷款展期提供的担保方式不变,展期利率较低。本次申请贷款展期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有利 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贷款展期。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志勇 王震坡 王世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