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4-24
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0-02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0 年 4 月 22 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因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方长沙威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威康”)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
125,803.38 元。预计 2020 年同长沙威康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长沙威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购销商品 50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威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0835614786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 669 号生产楼 101
法定代表人: 杨志礴
1
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注册资本:2050 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控制系统、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研发;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的
研发;电机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长沙威康资产总额 15,229,493.13 元,净资产 337,937.49 元。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92,713.26 元,实现净利润-7,144,778.06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长沙威康 29.27%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长沙威康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经
营生产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必须进行的合理、
合规交易,有助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预计关联交易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长沙威康之间的关联交易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9 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1、公司与长沙威康 2019 年发生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公司日常经营
生产活动必须进行的合理、合规交易,有助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实现经营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具备客观
合理性,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及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
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9 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为原则的基础上制订的,有关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求我们的意见,并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对本次确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事
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长沙威康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
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较小。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与长沙威康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
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不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3
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