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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4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0-01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俊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四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
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
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请见附件《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30,372.80 万元,营业成本为 92,190.84 万
元,营业利润 2352.88 万元,利润总额 1557.2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314.17 万元;其中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8.08%,利润总额较上年增加
10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 109.76%,经营业绩较上年
有所好转。

    具体请见附件《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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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后,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
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
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
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具体请见附件《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14.17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考虑到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中,疫情对公司经营管理可能产生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
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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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与关联方长沙威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威康”)发生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 125,803.38 元。预计 2020 年同长沙威康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未能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 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应根据激励计划要求,对涉及 213 名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合计 5,631,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5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合计 564,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48 元/
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计提 2019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共计 12,061,707.56 元。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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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肖琳璐、刘仁龙、王育生等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
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59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3,67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 2018 年 12 月
3 日拟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公司
监事不得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不能成
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2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合计 4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 330,000
股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预留授予的 12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48 元/股,回购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2854.0857 万减少至 112441.78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2854.0857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112441.7857 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出具了中喜验字(2019)第 0025 号《验资报告》,对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止,公司
已经完成上述 61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 946.456 万元,其中:减少注
册资本 412.3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534.156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12441.7857 万元。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北京合康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 21 名首次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应根据《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对涉及 247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9,028,6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5 名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752,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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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首次授予的 9,028,600 股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预留授予的 752,000 股回
购价格为 1.48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2441.7857 万减少至 111463.72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2441.7857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111463.725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第 020012 号《验资报
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
止,公司已经完成上述 249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 2205.9312 万元,其
中:减少注册资本 978.06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1227.8712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 111463.7257 万元。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徐彪、刘伟等 1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
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13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9,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
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1463.7257 万减少至 111417.73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1463.7257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111417.735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第 020016 号《验资报
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止,公司已经完成上述 13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 2205.9312 万元,
其中:减少注册资本 45.99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60.7068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 111417.7357 万元。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北京合康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 10 名首次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
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应根据《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涉及 213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5,631,000 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5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564,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 5,631,000 股回购价格为 2.32 元/
股,预留授予的 564,000 股回购价格为 1.48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将由 1,114,177,357 股减至 1,107,982,357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相应由 1,114,177,357 元减少为 1,107,982,357 元。
    鉴于前述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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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8,540,857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28,540,857 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7,982,357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07,982,357 股,均为普通股。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