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0-04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进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3,346,85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4.5335%。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6,143,473股,占公司总股本23.8870%;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03,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6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7,203,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6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未委托独 立董事进行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72,755,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7837%;反对 560,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051%;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12,2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936%;反对 560,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7816%;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2,755,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的 99.7837%;反对 560,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051%;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12,2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936%;反对 560,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7816%;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0,739,0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0460%;反对 2,577,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9428%;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95,5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7970%;反对 2,577,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5.7782%;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0,739,0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0460%;反对 2,577,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9428%;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95,5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7970%;反对 2,577,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5.7782%;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708,1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7663%;反对 608,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225%;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564,6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328%;反对 608,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份的 8.4424%;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842,1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8153%;反对 474,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98,6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930%;反对 474,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822%;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402,7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2888%;反对 1,913,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7000%;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259,2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107%;反对 1,913,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6.5645%;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476,9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159%;反对 1,839,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6729%;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333,4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408%;反对 1,839,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5.5344%;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9.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752,01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7824%;反对 56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2064%;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08,54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422%;反对 564,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8330%;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伏拥军、赵冬野、李凯、宁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伏拥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777,178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03,705 股。 (2)选举赵冬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0,400,179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56,706 股。 (3)选举李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0,400,181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56,708 股。 (4)选举宁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0,400,192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56,719 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志勇、纪常伟、花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790,178 股 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46,705 股。 (2)选举纪常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0,390,18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46,707 股。 (3)选举花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0,390,191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46,718 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贾俊峰、邵篪担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 工代表监事聂鹏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贾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790,189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46,716 股。 (2)选举邵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790,19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46,717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 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