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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0-08-21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0-06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7)。经事后复核,上述公告中关于网络投票时间有误,现对公告内容
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前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9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二、更正后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9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除更正以上内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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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后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9 月 7 日(星
期一)下午 3 点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9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
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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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审议《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议

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0 年 9 月 4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收,邮编:100176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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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
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会务联系

    电 话:010-59180256         传 真:010-59180234

    联系人:范潇、邵篪

    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10017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次 股东 大会 上, 股东可 以通 过深 交所 交易系统 和互 联网 投票 系统 (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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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50048,“合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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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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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议案                   该列打勾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
                                                           √
         失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股票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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