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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康新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9-08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
表意见如下:

   一、 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向天津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和偿还贷款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支付的利息
费用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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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志勇




              纪常伟




              花   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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