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6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2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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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伏拥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1,709,31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99%。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9,717,218股,占公司总股本18.9400%;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9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9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8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6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及叶进吾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11,709,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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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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