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4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伏拥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9,808,78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94%%。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1,3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2197%;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412,38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759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4,634,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10%。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04,69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3496%;反对 5,0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443%;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21,3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447%;反对 5,0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132%;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1,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88%;反对 5,09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6460%;弃权 38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5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09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251%;弃权 3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86%。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1,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88%;反对 5,09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460%;弃权 38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5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09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251%;弃权 3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86%。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1,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88%;反对 5,0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443%;弃权 3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0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132%;弃权 39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0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1,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88%;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504%;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53%;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9,888,9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7.9073%;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2680%;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824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53%;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9,923,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7.9835%;反对 5,07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1.1918%;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824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81,7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838%;反对 5,0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778%;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356,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400%;反对 5,07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392%;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81,7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838%;反对 5,0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778%;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6,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306%;反对 5,10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487%;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52,4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182%;反对 5,10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34%;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1,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88%;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504%;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53%;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1,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88%;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504%;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53%;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1,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88%;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504%;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47,1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63%;反对 5,1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53%;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326,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306%;反对 5,10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487%;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52,4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182%;反对 5,10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34%;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5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04,303,4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230%;反对 5,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562%;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29,0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658%;反对 5,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959%;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4,340,3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8.2349%;反对 5,0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6443%;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2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165,9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84%;反对 5,0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132%;弃权 3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