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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恒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证券发行保荐书2010-02-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〇一〇年一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

    声 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

    发行保荐书及其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1、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旭阳、廉彦

    保荐代表人执业情况:

    刘旭阳先生,硕士研究生,首批注册保荐代表人,1997 年加入广发证券,现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先后从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认股权证发行、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山西漳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及烟台杰瑞

    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的保荐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

    经验。

    廉彦女士,经济学学士,注册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2000

    年加入广发证券,现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综合管理部。先后主持或参

    与了广宇集团(002133)、威海广泰(002111)、中信证券(600030)等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工

    作,参与了漳泽电力(000767)、安阳钢铁(600569)等公司的再融资工作,同时参加了广

    发证券对多家公司首发、再融资等项目的立项、内核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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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

    后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附件一)。

    2、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项目协办人:赵怡

    项目协办人执业情况:

    赵怡女士,经济学学士,准保荐代表人,现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北业务部资深

    经理。于2003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与或负责晶源电子(002049)IPO 项目、

    亿城股份(000616)增发项目、晶源电子及浪潮信息(000977)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工作等,具有比较扎实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投行项目运作经验。

    3、其他项目组成员姓名

    项目组其他成员姓名:于韶光、褚力川、蒙柳燕、李斌、丁英寰

    三、本次推荐的发行人情况

    发行人名称: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1 号

    成立日期: 2002 年3 月27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09 年3 月28 日

    联系电话: 0512-82276838

    传 真: 0512-82276838

    业务范围: 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墨粉、粉盒及相关衍生产

    品的生产、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

    与组件、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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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联关系说明

    发行人与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

    益、在发行人处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的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的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五、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为保证项目质量,将运作规范、具有发展前景、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保荐上市,本

    保荐机构实行项目流程管理,在项目立项、内核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控制项目风险。

    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审核工作规定》、《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规定》

    等内部制度对内部审核程序予以具体规范。

    (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恒久”)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内核会议于2009 年8 月10 日召开,通过审议,内核会议认为:

    该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目前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若能抓住机遇,会成长为一家

    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型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苏州恒久IPO 证券

    发行项目通过内核,同意推荐发行人发行证券并上市。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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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根据发行

    人的委托,本机构组织编制了本次申请文件,并据此出具本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并

    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

    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

    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

    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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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做出批准本次发行的决议。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批准了本次发行。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发行人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的内容

    合法有效。

    发行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授权程序符合《公司法》第一百条、第

    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其内容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

    条、《证券法》第五十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

    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相关事

    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四)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须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申请上市交易

    尚须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合规性

    (一)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对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认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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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经核查,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有关的生

    产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

    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发行人按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进行

    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因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563

    号),发行人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和2009 年1-9 月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分别为398.20 万元、1,753.898 万元、2,468.55 万元和2,051.46 万元,截至2009 年9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1,428.32 万元,负债总额为2,123.83 万元。报告期内,母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流动比率均保持在1.7 以上,说明公司负债总体规模适度,

    目前的负债结构与负债水平体现了行业特点和公司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未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具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根据资产的实

    际情况,计提了足额的减值准备,资产的计价遵循了真实性与稳健性原则。因此,发行

    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563

    号),经核查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保荐机构适当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

    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保荐机构依据《暂行办法》,对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情况,认

    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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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符合发行条件

    (1)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前身苏州恒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有限”)的工商登

    记资料、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发行人未出现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依法有效存续,符

    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发行人是由恒久有限以其2009 年1 月31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恒久有限成立之日起计算。恒久有限成立于

    2002 年3 月27 日,因此,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符合《暂行办法》第十

    条第一项的规定。

    2、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563

    号),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下列条件: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发行人2007 年和2008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53.898 万元和2,468.55

    万元,2008 年比上年增长40.75%,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发行人最近2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

    算依据累计为4,222.448 万元,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

    (2)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563 号),

    发行人截至2009 年9 月末净资产9,304.49 万元,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且不存在未弥

    补亏损。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经核查,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6,000 万股,本次发行2,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一元,不少于三千万元。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

    规定的条件。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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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

    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在整体变更设立模式下,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由全体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净

    资产全额认购。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S[2009]B1009 号”

    《验资报告》,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

    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

    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经核查发行人的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激光

    有机光导鼓的生产和销售。有机光导鼓的国产化、产业化一直是国家高科技产业政策中

    极为重视和长期支持的,曾于“八五”、“九五”期间连续两次列入国家“863”攻关计划;国

    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第26 号公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领域指南(2007 年)》,将激光有机光导鼓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及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6、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

    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经过对发行人历次董事会决议、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核查,公司最近两年主营业务

    未发生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

    7、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

    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历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案,发行人自成立以

    来,一直从事有机光导鼓的生产和销售。其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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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563 号),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激光有机光导鼓的销售,2006 年度、2007 年度、

    2008 年度及2009 年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2,680.66 万元、5,187.81 万元、7,908.04 万元、

    7,171.68 万元,2007 年、2008 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93.53%、52.44%,2009 年比上年

    同期增长23.65%。净利润分别为398.20 万元、1,753.89 万元、2,468.55 万元和2,051.46

    万元,2008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40.75%。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激光有机光导鼓是一类由复合有机功能材料构成,广泛应用在激光打印机、数码复

    印机、激光传真机和多功能数码一体机等现代自动化办公设备中的最为核心的光电转换

    和信息输出器件。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对行业的划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光电子器件及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业。激光有机光导鼓的需求量与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

    一体机及数字式传真机的销售量和保有量有着较强的依存关系。基于黑白和彩色激光打

    印机、复印机、一体机销量的持续上升,及保有数量不同幅度的增加,全球激光有机光

    导鼓市场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我国已成为全球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和耗材消费增长最快

    的新兴市场之一,连续多年保持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发行人产品市场需求

    继续扩大,发行人技术及产能在行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持续

    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

    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①商标

    经核查,发行人通过申请方式拥有“ ”图文注册商标(第2 类,第3345480

    号), “ ”(第9 类,注册号:5642421)。

    ②专利

    经核查,发行人前身苏州恒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久有限”)拥有4 项外观设

    计专利和1 项实用新型专利,此外,已被受理的专利共计有4 项,其中:发明专利3 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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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专利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类别 获取日期 专利号

    1 有机光导体 实用新型 2006.6 200420058463.5

    2 有机光导体管体(1) 外观 2005.8 200430054254.9

    3 有机光导体管体(2) 外观 2005.8 200430054255.3

    4 有机光导体管体(3) 外观 2005.8 200430054256.8

    5 有机光导体管体(4) 外观 2005.8 200430054257.2

    6 光导体用含高分子材料的新型阻挡层 发明 -

    200410041098.1

    (申请受理号)

    7 改善有机光导体光疲劳性能的方法 发明 -

    200410066179.7

    (申请受理号)

    8 多层结构的有机光导体

    实用

    新型

    -

    200920047194.5

    (申请受理号)

    9 多层结构的有机光导体 发明 -

    200910032466.9

    (申请受理号)

    ③专有技术

    经核查,公司在产品的研发过程中形成了一批专有技术,这些专有技术是激光有机

    光导鼓生产制造的核心技术,其中的大部分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它们是公司技术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技术名称 来 源 作 用 技术先进性

    激光光导鼓生产

    装备研制、设计与

    集成技术

    自主研制

    集成创新

    国内首次成功自主建成两条高精度高度自

    动化的生产流水线,年产能达到600 万支

    激光有机光导鼓,并成功进行产业化生产,

    也为后期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所需的产线建

    设奠定了基础。

    国际先进、国内

    首创

    高分辨率、感光灵

    敏度线性可调的

    酞菁类有机光导

    材料共混物处理

    专有技术

    自主研发

    解决了激光有机光导鼓感光灵敏度难以调

    制的技术难点,并可根据不同客户的特殊

    要求进行微调,配制出符合不同光电性能

    要求的OPC 产品。

    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

    镀膜材料系列配

    方与配制技术

    自主研发

    多系列多品种的镀膜配方及配制技术使后

    续产品的开发形成系列化、模块化,大大

    缩短新产品的试验和定型时间,同时便于

    生产配置,满足市场新产品的快速需求。

    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

    高精密铝鼓基管

    加工与切削技术

    自主研发

    解决了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最主要原材料

    供应瓶颈,首次实现激光有机光导鼓用高

    精密铝基管的国产化和产业化,大大降低

    生产成本并为后期不断扩大生产提供了保

    证。

    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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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类型、不同机

    种激光OPC 系列

    产品技术

    自主研发

    能够根据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特性以及客

    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不同性质、不

    同类型的各类产品,解决激光光导鼓产品

    最核心的问题。

    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

    改善表面自润滑

    和引进掺杂耐磨

    骨架材料技术

    自主研发

    改善OPC 鼓与碳粉、纸张等外物的接触表

    现,增强产品的耐磨特性,满足产品长寿

    命和超长寿命的需求。

    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

    OPC 产品功能分

    离界面的结合与

    梯度分布技术

    自主研发

    提高产品电荷载流子层间量子注入效率,

    改善产品中层与层之间的结合特性与功能

    效应,提高产品的影像输出质量。

    国际首创、国内

    首创

    无阳极氧化

    镀膜新技术

    自主研发

    改善了工艺流程,降低了材料损耗,提高

    原材料的利用率,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产

    品合格率,同时保证了公司生产环境的健

    康与洁净,符合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要

    求。

    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

    连续镀膜、一次成

    型工艺技术 自主研发

    减短了工艺流程,减少了设备配备,节约

    了投资成本与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的竞

    争力。

    国际领先、国内

    首创

    彩色激光光导鼓

    研制、生产工艺与

    技术

    自主研发

    在国内率先推出彩色激光有机光导鼓产

    品,实现国产高端OPC 产品的突破,填补

    了国内空白。

    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

    彩色激光光导鼓

    齿轮可拆装技术 自主研发

    研制出彩色激光光导鼓产品配套齿轮的可

    拆装技术,解决了一直以来困绕客户的装

    配难题,提高了彩鼓的使用效率,促进了

    公司彩鼓的市场竞争力。

    国际领先、国内

    首创

    目前上述商标、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

    重大依赖。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销售合同及销售明细账,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563 号),最近三年及一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

    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如下表所示:

    年 份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额合计

    (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2009 年1-9 月 1,722.35 7,171.68 24.02

    2008 年 1,802.69 7,908.04 22.80

    2007 年 1,295.19 5,187.81 24.97

    2006 年 1,039.13 2,680.66 38.76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公司的销售收入比例不超过39%,公司前十大客户中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2

    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大于50%的情况;不存在关联销售的情形,也不存在有重

    大不确定性的客户;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存在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客户的重大

    依赖情况。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经核查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发行人不存在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

    投资收益的情形。

    (6)其他可能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无其他可能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因此,发

    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8、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

    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经查阅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适当核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的“苏公W[2009]E1155 号”《专项核查意见》,并取得发行人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

    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9、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

    大或有事项。

    经核查,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发行人已偿还前期银行短期借款;最近一期,母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32%,流动比率为2.90,速动比率为2.56,负债水平适中,各项

    偿债能力指标表明公司经营稳健谨慎。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根据发行人声明并

    经适当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发行

    人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

    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经过对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重要业务合同等文件的核查,并结合对相关人员的问

    询,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3

    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的股份中有551.4667 万股的国有股,系由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高新”)持有。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若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00 万

    股股票,苏高新所持有发行人的551.4667 万股份将200 万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持有。2009 年8 月7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苏州恒

    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9]59 号)和《关

    于同意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09]60 号),同

    意苏高新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00 万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1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项资产由公司依法承继。经核查,发行

    人完整拥有房屋、办公设备、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等资产。公司目前没有以其资产、

    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

    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经过对发行人各项资产产权权属资料的核查并结合现场实地考察,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发行人已经具备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

    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

    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经过对发行人“三会”资料、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生产经营业务流程等文件的审阅并

    结合现场实地考察,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

    经过对发行人“三会”资料的核查,并结合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4

    经过对发行人财务会计资料、开户凭证、税务登记资料等文件的核查,本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的作出财务决策,

    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经过对发行人机构设置情况的核查,并结合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

    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未有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等情形。

    经过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业务开展情况、财务资料的核查,并结合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

    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未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基于以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12、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经过对发行人有关会议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1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

    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563 号)并经适当核查,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符合《暂

    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5

    14、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

    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苏公

    W[2009]E1154 号)并经适当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

    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运营的效率和效果,符合《暂行办法》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

    15、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

    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的情形,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经查阅,发行人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修订了对

    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第三条);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

    定。

    1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

    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本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辅导,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已通过了保荐机构进行的辅导考试,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

    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发行人符

    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8、经过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的核查和对相关人士的访

    谈,并结合相关人士出具的承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6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因此,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9、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过核查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对相关人员的问询,并结合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六

    条第一款的规定。

    20、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

    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

    状态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

    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人符合《暂行办法》第二

    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1、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

    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根据发行人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

    于建设三条有机光导鼓生产线和研发中心,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行人符合《暂行

    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22、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经核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批准

    公司财务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存入该等专用账户。发行人符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7

    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一)高速成长性趋缓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保持了高于30%的增长幅度。但

    由于目前产能所限(现有的两条生产线已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在公司新的生产线建成

    投产之前(即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投产之前),本公司的产能和产量不可能继续大幅度增加,

    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增长只能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来实现,因此公司的高速成长性在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之前可能会趋缓。

    (二)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发行人是目前国内激光OPC 鼓生产制造行业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自主创新

    能力最强的龙头企业,也是全球能够掌握该行业一整套核心技术并拥有专用设备系统集

    成能力的少数几家企业之一。拥有核心技术是本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因

    此公司的核心技术一旦失密,将会对公司利益产生重要的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所拥有的核心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是由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通过消化

    吸收国内外本行业技术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经过长期不断的试验探索和生产实践获得

    的,主要表现为光电功能材料筛选、镀膜配方与配制技术、整套的生产制造工艺技术及

    相关高度自动化生产线设计、制造与装备集成技术等。这些技术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余荣清先生等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因此,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一旦流失,将对本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3、技术被超越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及其核心技术团队在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和大量试

    验后,才掌握了产业化生产激光有机光导鼓的一整套技术(包括专用关键设备的系统集

    成技术)并经过七年多持续不断的改进,使这一技术臻于成熟。这构成了公司实现快速

    发展的基础。如果短期内其他的厂家在技术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超越本公司,致使本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8

    公司不再拥有技术优势,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新产品开发、试制失败风险

    由于打印机、复印机等品牌整机制造商不断推出新产品,迫使通用耗材生产商研发

    适应其需要的兼容耗材产品。同样,作为售后配件通用耗材供应商,本公司每年也必须

    进行大量新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包括进行市场调研、产品定义、小试、中试到小批量生

    产,以适应打印机制造商推出的新机型对激光OPC 鼓的要求(几乎每一品牌推出的每一

    款新型打印机都会要求配备一款区别与其它品牌和型号规格的新的激光OPC 鼓)。由于

    新产品研究开发需要一定的周期,其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

    题,就可能导致新产品开发、试制失败,之前的投入就难以收回,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严重依赖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团队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既是公司的核心

    管理团队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又是公司最核心的技术人员,公司的技术创新就

    是在余先生初始投入公司的无形资产——“有机光导鼓生产技术”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发

    展起来的,目前已经形成了核心的技术研发团队和产品销售团队,建立了内部的研发机

    构和市级的技术开发中心,核心技术掌握在余先生为首的核心技术团队手中,在一定程

    度上存在依赖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团队的风险。

    (四)控制(权)风险

    余荣清是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本公司57.84%的股权,

    还通过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33%的股权,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

    股权的比例合计为63.17%,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外,余荣清的配偶

    兰山英持有公司10.67%的股权,余荣清的兄弟余仲清持有公司1.60%的股权,余荣清的

    姐姐的配偶孙忠良先生持有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发行后,余荣清本人直接持有和控

    制公司股权的比例合计降至47.38%,其亲属合计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降至9.95%,余荣

    清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尽管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通

    过《公司章程》对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进行了相关的约束,建立

    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作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可能

    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从而给公司经营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19

    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

    (五)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公司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了详尽的市场调查,预计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项目收益

    情况良好。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

    原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作出的。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生变化,投资项目必须把

    握时效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

    等情况发生,或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不能如期实施,将会给项目实现预期效益

    带来较大影响。

    (六)产品单一的风险

    本公司只生产和经营一类产品——激光有机光导鼓,销售额几乎占本公司营业收入

    的100%。这种高度集中的产品结构一方面说明本公司主营业务十分突出,但同时也使

    本公司面临产品单一引致的潜在风险。如果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的波动

    甚至大幅下降,将会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从而使投资者

    投资遭受损失。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近年来,随着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现代自动化办公设备的大

    量普及应用,催生了售后市场即耗材市场、特别是通用耗材市场的发展。而作为通用耗

    材激光鼓粉盒的部件,激光OPC 鼓的需求量也就随着对通用耗材需求量的不断增长而

    增长。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的影响,全球打印机复印机整机销售增长速度趋缓,但由

    于保有数量的增加,以及彩色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数字式传真机

    持续增长,因此对OPC 的需求仍在快速增长。总之,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不存在市场

    饱和的迹象。

    与全球市场相比,随着近几年中国商务办公市场对激光打印机(包括单一功能打印

    机、复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需求不断增长,整体激光机市场保有量的增长

    幅度更为显著,而保有量的不断放大,直接导致未来市场对激光耗材产生巨大而持续的

    需求。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20

    从发行人自身的成长发展来看,由于把握住了市场趋势和契机,企业业绩持续增长,

    但受限于目前产能,发行人在国内的通用耗材配件市场占有率约为12%,而在全球市场

    占有率不足2%,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发行人具有较为突出的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技术领先

    拥有整套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工艺技术,能够根据自身需要研制与开发自动化生产

    流水线,研发激光光导鼓生产的关键原材料如部分关键的光电光导材料,并根据客户与

    市场的不同需求及产品的不同特性研制不同的镀膜材料配方,创新工艺流程,采用独特

    的“一体两翼,双线联动”、“连续镀膜,一次成型”技术及无阳极氧化新工艺,拥有开发

    与培育主要原材料如精密铝基铝管和精密齿轮供应商的能力,掌握主要原材料加工工

    艺,使生产供应不受制于供应商。并先后受邀参与三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在技术上占有

    领先优势。

    2、产业链整合与成本优势

    公司大部分原材料供应商是经过多年悉心扶持与培育成长起来的,公司经常对供应

    商进行技术辅导和管理稽核,共同降低材料加工成本;而个别需要进口的关键原材料经

    过与供应商多年的友好合作,在价格和供应方面也得到诸多的优惠与便利。公司通过技

    术革新,缩短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良率,降低材料和能源消耗。同时公司地处长三角经

    济区,借助快速发达的物流网络,能够减少货物运输时间和成本,将产品及时送到客户

    手中,使客户少备库存甚至零库存运作,减少客户库存成本,且没有积货担忧。通过以

    上措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明显的综合成本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良好性价比的产品。

    3、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的工程师与高级工程师、教授组成的

    研发技术团队,公司人才队伍专业知识涵盖功能材料、高分子物理与化学、金属材料与

    加工、光机电一体化、集成控制与制造、研发与工程管理等领域,并在知名跨国企业、

    国内知名内外资企业中经过多年生产与管理锻炼,并亲历了公司从无到有、日渐发展壮

    大的过程,从技术装备设计制造与集成、材料开发与筛选、配方研制与实验、新产品开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21

    发、生产工艺技术稳定与优化、供应商培育到生产运营管理的全面参与,积累了丰富经

    验,并形成了一整套核心技术与培训体系,为公司前期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也为今后

    的持续发展与创新奠定了基础。同时借助苏州作为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知名跨国企业

    集聚的区域优势,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实现人才结构的不断优化。公

    司根据有机光导鼓产品生产的严格要求,推行国外跨国公司的规范化、精细化的全面质

    量管理体系,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产品良率达到国

    际一流水平,产品性能稳定。

    (三)发行人持续的业务发展空间与潜力

    激光有机光导鼓市场随着下游产品的不断增长而持续高速增长,最近5 年都保持了

    近20%的增长率(下游产品增长率在15%左右),从市场容量上来看,激光有机光导鼓的

    市场很庞大,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还不存在市场饱和的瓶颈。从公司角度来说,制造能

    力是制约公司行业地位的瓶颈,公司还不具备在短期内迅速扩大产能的能力,现在公司

    生产基本上处于满负荷状态。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和本次募集资金,继续投资于激光有机

    光导鼓的产能的扩大,预计在今后将逐渐具备年产2,500—3,000 万支的生产能力,在国

    际上公司的行业地位将极大提高。

    (四)发展前景和经营能力评价

    经过七年的努力,特别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已具备业内领先的业务拓展能

    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获利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发行人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设三条有机光导鼓生产

    线和建立国内一流的光电工程研究中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资本规模将大大提

    高,从而解除资本实力过小对公司发展的制约,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大幅提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达产后,发行人的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具备与国外大型有机光导鼓

    生产商竞争的条件,将为发行人业绩增长提供保障。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利

    于扩大发行人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较

    大提升。

    (五)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对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22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条件,同时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发行

    条件,经本保荐机构内核会议审议,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第四节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23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书》签字盖章)

    项目协办人:

    赵怡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刘旭阳 廉彦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秦 力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林治海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1-24

    附件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兹授权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和廉彦,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我公司担任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的各项保荐工作。同时指定赵怡作为项目协办人,协助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做

    好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各项保

    荐工作。

    本专项授权书之出具仅为指定我公司保荐(主承销)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不得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如果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保荐代表人或项目协办人

    做出调整,并重新出具相应的专项授权书的,则本专项授权书自新的专项授权书出

    具之日起自动失效。

    特此授权。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王志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25

    附件2

    保荐机构关于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二〇一〇年一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专项意

    见不构成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恒久”)的任何投资建议,

    对投资者根据本专项意见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本保荐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发行人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等材料,自行决定投资

    行为并承担相应风险。

    一、发行人的创业史,是一部由自主创新引领的快速成长历史

    激光有机光导鼓的生产属于世界上的高新技术产业。

    打印机、复印机诞生之初,应用的是模拟影印技术,主要采用硒等无机材料

    制造的无机光导鼓,少数掌握核心技术的欧美、日本企业通过垄断市场,封锁其

    技术与装备,在中国市场赚取高额利润,导致产品价格昂贵,使得办公自动化难

    于普及,阻碍了国内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为打破国外技术垄断,20 世纪80

    年代,国家花费巨资引进模拟复印机的制造技术,在国内广州、桂林、武汉、天

    津、邯郸等城市引进并建立了多个无机光导鼓配套生产企业,但是,随着90 年

    代数码影像技术的普遍应用,有机光导鼓开始基本取代无机光导鼓,上述相关企

    业的生产技术遭到淘汰停产。

    为此,国家在“八五”、“九五”期间两次将激光有机光导鼓的研制与产业化列

    入“863”科技攻关项目,但由于国外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封锁以及缺乏产业界的

    早期参与,国内研究大多停留在实验室和小试阶段,未实现真正的国产化和产业

    化。

    在此背景下,邯郸光导、广州复印机硒鼓厂又引进国外有机光导鼓生产线,

    开始生产制造有机光导鼓产品,但引进的并非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苏州恒久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余荣清博士自国外留学回国创业

    成立本公司后,在国家相关部委及江苏省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发改委及苏州市

    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年的艰苦攻关和与国内多个相关单位的协作

    努力,先后经过实验室小试、小规模工程化中试、持续产业化放大,在国内首次

    建成两条激光OPC 鼓产业化所需的高度自动化完整生产流水线及配套系统装

    备,产品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组织的部级技术鉴定,终于实现了激光OPC 鼓生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27

    产的完全国产化和产业化。自产品投放市场以来,逐渐获得下游用户的认可,产

    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尤其是近三年及一期,产销两旺,公司的市场份

    额不断扩大,实现了从零到现在占有国内激光OPC 鼓售后配件通用耗材市场

    12%以上市场份额的业绩。

    在2002 年3 月公司创立伊始,总经理余荣清博士就带领研发人员投入产品

    的研发当中,从关键光电光导材料的探索,到镀膜材料的配方试验,从生产技术

    到工艺流程条件,从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培育到自动化生产线专用设备的开发制

    造,到2003 年8 月,产品就试制成功并通过鉴定,又经过持续不断地试验,逐

    步开始投放市场,到2005 年就实现公司盈利,此后便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2008

    年实现销售收入7,908 万元,实现净利润2,468.55 万元。

    二、持之以恒的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使发行人掌握了具有独立自

    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集成能力,从而确立了公司在

    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一)竞争优势

    在激光OPC 鼓行业,发行人经过持续不断的自主研发和创新,一举确立了

    公司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形成以下三个方面的领先优势:

    1、技术领先

    公司拥有整套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工艺技术,能够根据自身需要研制与开发

    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研发激光光导鼓生产的关键原材料如部分关键的光电光导材

    料,并根据客户与市场的不同需求及产品的不同特性研制不同的镀膜材料配方,

    创新工艺流程,采用独特的“一体两翼,双线联动”、“连续镀膜,一次成型”技术

    及无阳极氧化新工艺,拥有开发与培育主要原材料如精密铝基铝管和精密齿轮供

    应商的能力,掌握主要原材料加工工艺,使生产供应不受制于供应商。并先后受

    邀参与三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在技术上占有领先优势。

    2、产业链整合与成本优势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28

    公司大部分原材料供应商是经过多年悉心扶持与培育成长起来的,公司经常

    对供应商进行技术辅导和质量管理稽核,共同降低材料加工成本;而个别需要进

    口的关键原材料经过与供应商多年的友好合作,在价格和供应方面也得到诸多的

    优惠与便利。公司通过技术革新,缩短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良率,降低材料和能

    源消耗。同时公司地处长三角经济区,借助快速发达的物流网络,能够减少货物

    运输时间和成本,将产品及时送到客户手中,使客户少备库存甚至零库存运作,

    减少客户库存成本,且没有积货担忧。通过以上措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明显

    的综合成本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良好性价比的产品。

    3、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的工程师与高级工程师、教授

    组成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人才队伍专业知识涵盖功能材料、高分子物理与化学、

    金属材料与加工、光机电一体化、集成控制与制造、研发与工程管理等领域,并

    在知名跨国企业、国内知名内外资企业中经过多年生产与管理锻炼,并亲历了公

    司从无到有、日渐发展壮大的过程,从技术装备设计制造与集成、材料开发与筛

    选、配方研制与实验、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技术稳定与优化、供应商培育到生

    产运营管理的全面参与,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形成了一整套核心技术与培训体系,

    为公司前期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也为今后的持续发展与创新奠定了基础。同时

    借助苏州作为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知名跨国企业集聚的区域优势,积极引进高

    素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实现人才结构的不断优化。公司根据有机光导鼓产品

    生产的严格要求,推行国外跨国公司的规范化、精细化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并

    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产品良率达到国际一流水

    平,产品性能稳定。

    (二)核心技术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由以下两个方面的技术成果组成

    1、专利技术

    ①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29

    序号 专利名称 类型 申请日期 专利号

    1 有机光导体 实用新型 2004.12 ZL 200420058463.5

    2 有机光导体管体(1) 外观 2004.12 ZL 200430054254.9

    3 有机光导体管体(2) 外观 2004.12 ZL 200430054255.3

    4 有机光导体管体(3) 外观 2004.12 ZL 200430054256.8

    5 有机光导体管体(4) 外观 2004.12 ZL 200430054257.2

    ②正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

    序号 名称 类型 专利申请号

    1 光导体用含高分子材料的新型阻挡层发明 200410041098.1

    2 改善有机光导体光疲劳性能的方法 发明 200410066179.7

    3 多层结构的有机光导体 发明 200910032466.9

    4 多层结构的有机光导体 实用新型 200920047194.5

    2、专有技术

    技术名称 来源 作用 技术先进性

    激光光导鼓生产

    装备研制、设计

    与集成技术

    自主研制

    集成创新

    国内首次成功自主建成两条高精度高

    度自动化的生产流水线,年产能达到

    600 万支激光有机光导鼓,并成功进行

    产业化生产,也为后期不断扩大生产

    规模所需的产线建设奠定了基础。

    国际先进、

    国内首创

    高分辨率、感光

    灵敏度线性可调

    的酞菁类有机光

    导材料共混物处

    理专有技术

    自主研发

    解决了激光有机光导鼓感光灵敏度难

    以调制的技术难点,并可根据不同客

    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微调,配制出符合

    不同光电性能要求的OPC 产品。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镀膜材料系列配

    方与配制技术

    自主研发

    多系列多品种的镀膜配方及配制技术

    使后续产品的开发形成系列化、模块

    化,大大缩短新产品的试验和定型时

    间,同时便于生产配置,满足市场新

    产品的快速需求。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高精密铝管加工

    与切削技术

    自主研发

    解决了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最主要原

    材料供应瓶颈,首次实现激光有机光

    导鼓用高精密铝管的国产化和产业

    化,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并为后期不断

    扩大生产提供了保证。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0

    技术名称 来源 作用 技术先进性

    不同类型、不同

    机种激光OPC

    系列产品技术

    自主研发

    能够根据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特性以

    及客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不同性

    质、不同类型的各类产品,解决激光

    光导鼓产品最核心的问题。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改善表面自润滑

    和引进掺杂耐磨

    骨架材料技术

    自主研发

    改善OPC 鼓与碳粉、纸张等外物的接

    触表现,增强产品的耐磨特性,满足

    产品长寿命和超长寿命的需求。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OPC 产品功能分

    离界面的结合与

    梯度分布技术

    自主研发

    提高产品电荷载流子层间量子注入效

    率,改善产品中层与层之间的结合特

    性与功能效应,提高产品的影像输出

    质量。

    国际首创、

    国内首创

    无阳极氧化

    镀膜新技术

    自主研发

    改善了工艺流程,降低了材料损耗,

    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节约生产成本,

    提高产品合格率,同时保证了公司生

    产环境的健康与洁净,符合安全生产

    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连续镀膜、一次

    成型工艺技术 自主研发

    缩短了工艺流程,减少了设备配备,

    节约了投资成本与生产成本,提高了

    产品的竞争力。

    国际领先、

    国内首创

    彩色激光光导鼓

    研制、生产工艺

    与技术

    自主研发

    在国内率先推出彩色激光有机光导鼓

    产品,实现国产高端OPC 产品的突破,

    填补了国内空白。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彩色激光光导鼓

    齿轮可拆装技术 自主研发

    研制出彩色激光光导鼓产品配套齿轮

    的可拆装技术,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

    客户的装配难题,提高了彩鼓的使用

    效率,促进了公司彩鼓的市场竞争力。

    国际领先、

    国内首创

    专用装备的系统集成技术体现在发行人可以根据产能建设的需要,自主建设

    激光OPC 鼓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线上所需要的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技术和质

    量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和自动化设备制造商专门为发行人制造,其知识

    产权归发行人所有。

    (三)核心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成熟程度、技术创新的类型

    发行人自2004 年以来,一直为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从事生产

    经营所需要的核心技术的来源为公司自主研发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公司目前生产

    经营中应用的就是这些科技成果。公司对这些科技成果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

    权。技术创新为典型的集成创新模式。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1

    通过多年的自主研究、协作开发和集成创新,苏州恒久联合国内几十家配套

    单位协作攻关,首次在国内先后建成了第一条年产30 万支激光OPC 鼓试验生产

    流水线(后经多次技术改造产能现以提高到200 万支)和第二条年产400 万支规模

    化生产流水线及其配套装备系统,实现了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完全国产化和产业

    化。在此二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苏州恒久通过研究解析国内开展激光有

    机光导鼓研究及产业化试验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吸收国外本行业的发展历史、研

    究现状与产业运行特点,摸索出一系列激光有机光导鼓国产化、产业化的新思路

    和新方法。譬如由于从国外进口成套设备价格十分昂贵,且核心技术一直为外方

    所掌控,无法真正掌握全部相关技术,且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制造装备必须与产品

    镀膜配方材料、工艺方法完全匹配,国外通用设备并不能完全适应自身开发产品

    的配方技术与工艺镀膜要求,因此苏州恒久采取协作开发与集成创新的发展思

    路,强化自身在材料科学、产品研究、溶液配方、镀膜工艺方面的优势,结合国

    内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与相关领域技术能力领先的公司进行协作,

    采取先小样试验,得到基本技术参数,然后设计确定相应的生产工艺方法,再放

    大获得产业化的技术要求指标,并将成套设备进行单元分割与设计,然后再进行

    配套协作开发,最后由苏州恒久进行系统集成,这样做的结果是大大节省了投资

    成本。通过两条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线的成功建设、技术改造、产能提升、效能

    提高等历程,解决了原材料性能、溶液配方、镀膜工艺与生产制造流水线相匹配

    的技术难题,摸索总结出生产线与镀膜配方相互调整与配合的一系列专有技术与

    经验,开发了几十种、多系列激光有机光导鼓产品,拓展了市场的广度与深度,

    为公司今后进一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业绩表现出了良好的成长性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利润率变动情况分析

    由于国内缺乏行业统计数据且细分市场(激光OPC 鼓市场)国内尚没有同行

    业的公司上市,因此,发行人难以判断激光有机光导鼓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变化趋

    势。但从国内市场整体变动趋势看,激光有机光导鼓行业的同类型产品销售价格

    由于通用耗材的出现(挤占了原装耗材的市场空间),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呈逐年

    下降的趋势。因此,若不考虑其它因素变化的影响,发行人认为随着产品销售价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2

    格的降低,会导致行业毛利率的下降。

    根据中科院化学所周金渭先生2001 年2 月发表在《材料导报》上的《有机

    光导鼓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在2001 年以前,我国所有的激光打印机和静电复

    印机系统中采用的激光OPC 鼓全部需要进口,少数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的外资

    企业或合资企业使用全套国外技术及原料,其产品全部返销到境外,对我国实行

    严格的技术保密,发达国家在OPC 鼓方面处于技术和商业的垄断地位。这说明

    2001 年以前,我国完全不掌握生产OPC 鼓所需的核心技术和装备且国内的激光

    打印机和复印机使用的激光OPC 鼓完全需要依赖进口,产品的定价权也就完全

    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事实也是如此,发行人的产品在2003 年开始试投放市场

    时,每支小型OPC 鼓的价格在65 元左右,而现在,一支差不多同样规格尺寸大

    小的OPG 鼓的价格,已经下降到不到20 元(按公司销售价格计算)。以此来分析

    判断,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的影响,则随着产品销售价格的不断降低,行业的利

    润率水平是呈现下降趋势的。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经营业绩增长情况及原因分析

    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经营业绩增长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2009 年1-9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金额

    ( 万元)

    增长率

    (%)

    金额

    ( 万元)

    增长率

    (%)

    金额

    ( 万元)

    增长率

    (%)

    金额

    ( 万元)

    营业收入 7,176.68 23.65 7,908.04 52.44 5,187.81 93.53 2,680.66

    营业利润 2,135.31 28.35 2,422.40 185.36 848.89 267.96 230.70

    利润总额 2,250.03 35.50 2,729.29 37.57 1,983.87 364.84 426.79

    净 利 润 2,051.46 37.19 2,468.55 40.75 1,753.89 340.45 398.20

    归属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 2,051.46 37.19 2,468.55 40.75 1,753.89 340.46 398.20

    凭借技术、成本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在过去三年及一期经营规模及利润

    水平持续高速增长:2006 年度至2008 年,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率分别

    达到93.53%和52.44%;利润总额的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了364.84%和37.57%;

    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了340.45%和40.75%,同比的增

    长率都超过了30%,在过去三年持续保持了高速增长。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3

    2、发行人保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 目 2009 年1-9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毛利率 38.04% 39.41% 28.68% 22.04%

    发行人之所以能够在行业产品价格不断降低(以此推断行业利润率水平下降)

    的不利形势下,保持毛利率水平较高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成本比同行业竞争对手要

    低,具体原因为:

    (1)发行人技术投入及核心技术装备投入较低,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

    低

    发行人生产所需要的核心技术全部来自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在原始股东投

    入的基础上),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无形资产原

    值仅是原始股东在公司创立时投入的250 万元(净值为64.58 万元),公司的其它

    研发投入已经全部在投入当期费用化。因此,与国内同行业的竞争对手相比,发

    行人来自于技术的摊销成本要更小,占比也更低。

    发行人生产所需要的核心技术装备全部依靠国内的技术力量开发完成,且是

    以发行人为主、通过与国内的其他有关机构协作开发,最后由发行人进行系统集

    成,并拥有全套生产线的自主知识产权,这样做的结果是生产装备的成本大大低

    于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从国外引进设备的成本。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发行人

    形成年生产能力600 万支的全部机器设备的原值仅有1,020.92 万元(净值为

    670.54 万元),全部的固定资产原值也只有1,995.32 万元(净值为1,449.50 万元),

    而国内同行业从国外引进的关键设备高达2,000 万元,且产能仅有发行人的三分

    之一。因此,和同行业相比,发行人来自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也要更低。

    特别是随着发行人不断的技术攻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两条生产线的产能不

    断提高,规模效益不断显现,使得单位生产成本分摊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生

    产管理费用等固定费用进一步降低。

    (2)由于发行人产销量的提高及在行业中地位的提高,以及与供应商间的长

    期稳定合作关系,发行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逐年提高,体现为原材料采购价格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4

    的不断降低,这使得单位产品耗用的原材料成本不断降低。2006 年、2007 年、

    2008 年、2009 年1-9 月,发行人单位产品原材料成本分别为:10.88 元、9.55

    元、8.19 元、7.91 元,这是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单位营业成本不断降低的主要原因。

    (3)报告期间内,发行人的生产工艺逐步稳定,良品率不断提高,2006 年-

    2009 年1-9 月,良品率分别为88%,91%,97%,97%,目前基本稳定在97%以

    上。良品率的提高,有效地降低了单位产品的材料、人工损耗,并降低了单位产

    品分摊的折旧、生产管理等固定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平均销售单价、平均营业成本、单

    支产品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06 年度

    (元)

    2007 年度 2008 年度

    2009 年1-9 月注

    金额(元) (元)

    同比

    (%)

    金额(元)

    同比

    (%)

    营业收入 26,806,603.85 51,878,136.36 93.53 79,080,441.70 52.44 70,753,310.89

    营业成本 20,898,881.19 37,001,768.93 77.05 47,917,809.19 29.50 43,472,833.60

    直接材料总成本 16,060,098.47 29,552,174.10 84.01 39,327,072.38 33.08 36,380,475.94

    销售数量 1,475,495 3,094,957 109.76 4,800,935 55.12 4,601,335

    平均销售单价 18.17 16.76 -7.76 16.47 -1.73 15.38

    平均单位成本 14.16 11.96 -15.54 9.98 -16.56 9.45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10.88 9.55 -12.22 8.19 -14.24 7.91

    注:公司2009 年1-9 月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各包含为客户代购代销的非有机光

    导鼓产品销售收入963,525.72 元,为各年度数据可比,上述表格中扣除了该数据。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5

    报告期内激光OPC 鼓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及单位材料成本变化趋势

    综上,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但营业成本的下

    降速度快于销售单价的下降速度,营业利润增长速度高于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导

    致产品销售毛利率在2006 年-2008 年呈上升趋势且维持在较高水平上。而2009

    年1-9 月营业利润增长速度略低于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因而毛利率较2008 年略

    微降低,但较2006 年、2007 年仍较高。今后公司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依然是受材

    料、人工成本、产品销售均价等主要因素共同影响,尽管产品销售价格整体上呈

    下降趋势,但公司将通过高附加值系列产品的投入生产,并不断提高这些新品种

    的产销比例,力争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为发行人的成长提供了必要条件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激光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国内率先研发成功适用于彩色激光打印机及多功能数码复印机的高

    精度激光有机光导鼓,填补了国内在高端激光有机光导鼓研制方面的空白。可以

    研制、开发和生产满足不同品牌、不同规格和型号的激光打印机、数字式传真机、

    数码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用的激光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6

    1、全球市场需求连年保持持续增长

    黑白和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销量的持续上升,及保有

    数量不同幅度的增加,使全球激光OPC 鼓的市场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2004 年~2010 年全球OPC 市场需求量

    单位:亿支

    1.88

    2.18

    2.54

    2.8

    3.1

    3.4

    3.75

    1

    1.5

    2

    2.5

    3

    3.5

    4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国内市场需求概况

    从上世纪90 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纷纷向中国进行打印机、复印机产业转移,

    使我国的打印机、复印机工业成为全球现代办公设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

    计,2008 年我国共生产各类打印机4334 万台,复印机584 万台,其中90%出口

    到世界各地。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和IT 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国也已步入这些

    现代办公设备与耗材消费大国的行列,成为全球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和耗材消费

    增长最快的新兴市场之一,连续多年保持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2008

    年虽然受到一定影响,但仍获得了不俗的增长。

    据统计,2008 年我国国内各类激光打印机(黑白、彩色以及多功能一体)市场

    销售量达到约392.64 万台(不含出口数据),与2007 年同期相比增长7.39%,激

    光打印机保有量达到约1094.3 万台;复印机市场销售约48.2 万台,与2007 年同

    期相比增长6.4%,到2008 年底,中国复印机保有量已达到约309.8 万台。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7

    我国激光打印机、复印件的保有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6 年—2012 年中国激光打印机保有量

    2006 年—2012 年中国复印机保有量

    打印机、复印机产业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与之相配套的关键零部件激光

    OPC 鼓产业的发展。依据上述激光打印机及复印机近几年来的保有量,考虑机

    器的新旧程度、使用频度、使用者习惯对更换激光OPC 鼓的影响,以平均每年

    打印机更换3 支激光OPC 鼓、复印机更换2 支这一保守数字来计算,基本可以

    测算出2006 年至2012 年我国国内激光OPC 鼓的市场需求量水平,如下表所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8

    2006 年—2012 年中国激光有机光导鼓市场需求量测算

    单位:万支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注:上述推算是基于前面打印机、复印机的保有量而进行,其中可能包含极少量的模拟

    复印机,这里将其忽略不计。

    多功能一体机在中国的增长速度也超过全球平均水平,据IDC 的数据显示,

    多功能一体机在1998 至2004 年间增长了15 倍,2008 年前三季度出货量达到240

    万台。IDC 同时预测,中国多功能打印市场在2009—2012 年中,将保持年复合

    增长率13%的良好态势,并将于2012 年实现超过500 万台出货量的市场规模。

    与单色(黑白)机的增长相似,国内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市场也同样保持

    着快速增长的势头。2008 年彩色激光打印机市场销售量达到30.6 万台,与2007

    年同期相比增长8.04%,彩色复印机市场销售量与2007 年同期相比增长

    61.36%(资料来源:除有注明外,均来自《再生时代》“2008 年中国办公设备市

    场状况”)。

    与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市场的快速增长相适应,中国激光耗材市场潜力非常

    巨大。根据IDC 的调研分析与预测,中国仅打印机耗材市场2007-2012 年中国打

    印机耗材市场的复合增长率将达10.6%。激光打印耗材中,硒鼓的2007 年销售

    额占喷墨和激光耗材市场总体销售额的56.8%,同比2006 年增长了17.1%,其

    2007-2012 年复合增长率为20.5%。有机光导鼓作为硒鼓及打印机、复印机的核

    心组件,也将在未来几年保持同比快速增长。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39

    综上所述,从行业需求的角度看,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发展空间为发行人的成

    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五、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对未来持续创新及成长性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全部紧紧围绕着公司目前

    的主营产品的生产和技术开发,意在扩大产能的瓶颈和进行新产品的技术储备。

    (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进一步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加快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进度,缩短新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

    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持续创新的能力,

    提升公司的成长性。

    1、紧密围绕现有主营产品,进一步增加产品产能和产量

    激光OPC 鼓的生产制造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产业,实现规模化生产能显

    著降低产品的制造成本。现在日本、韩国的激光OPC 鼓产业已经形成少数几家

    制造厂商主导的格局。中国正处在产业结构大调整时期,产业集中度正在不断提

    高,规模化生产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基本条件之一。

    发行人2007 年、2008 年产量较上年增长率分别达到95%、65%,2008 年产

    量达527.93 万支。目前,产能已经成为限制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的最大瓶颈。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意在扩大公司现有

    产品的产能,通过扩建3 条年产500 支的激光OPC 鼓生产线,将现有产能从年

    产600 万支,提高到年产2,100 万支,产能将稳居国内第一位,是现有产能的3.5

    倍。生产规模的扩大,将使公司获得更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并跻身国际主流激光

    OPC 鼓厂商行列。

    2、实现现有产品升级

    除了产能扩大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产品的品种和规格型号方面,将进一

    步向高端品种发展。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40

    发行人现有的生产线除了产能已经不足外,生产线的精密度也使公司生产更

    高分辨率的产品受到制约,与国际领先的激光OPC 鼓制造厂商如佳能、三菱影

    像相比,尚有差距。本项目生产线的建设是在目前成熟的技术基础上增加机器人

    的数量和加快生产运作节拍,进一步提升其产能和运营效率,增加生产线数量,

    使能够同时生产不同品牌和技术路线的激光OPC 鼓,特别是专线生产1200dpi

    以上高分辨率的高端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型号激光光导鼓的技术要求;使产品

    从产能、品质、品种上全面适应国际品牌厂商的要求,从而增强与品牌厂商合作

    的实力,为公司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原装整机市场打下坚实基础。产品的升级,将

    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使公司更具市场竞争力。

    3、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已近饱和,最近一期的产能利用率达到100.59%,产销

    率达到101.65%。依靠挖潜扩大产量已经不大可能。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公司产

    品的市场占有率,只能依靠新增产能的投产。

    经过近年来的市场运作,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接受度已越来越高,尤其是国

    内市场,已经建立起恒久品牌声誉,拥有了许多固定的客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

    外市场,都还有巨大的空间可供发展。通过实施募投项目,苏州恒久将获得更大

    的成本优势,进一步扩大在国内通用耗材市场的占有份额;同时,提高积极开拓

    海外市场的经营策略,还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直接出口的比例;通过积极谋求与品

    牌打印机厂商的合作,进入原装整机配套市场,还可以扩大公司在全球激光OPC

    鼓市场中的份额。

    4、研发新产品,为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恒久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研发实力。该项目以发行人研发部为核心,依托苏州恒久现已拥有的苏

    州市有机光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苏州市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进行建设,在项目建

    成后,将成为国内一流的有机光电领域应用型研究的产学研平台。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41

    该项目在实施初期,将研究开发新一代特种激光有机光导鼓,特别是新型高

    精密有机光导鼓、彩色数码激光光导鼓、薄膜型有机光导体和特种印刷用有机光

    导鼓。在新品种和工艺两个方面开展研发活动。

    新品种研发的重点项目如下:

    (1)研发高精度、超长寿命的数码有机光导鼓

    ――用于施乐和佳能的数码复合机

    (2)研发正电性光导鼓

    ――用于兄弟系列激光打印机

    (3)研发适用于SLED 技术的光导鼓

    ――用于富士施乐的激光机

    (4)研发便携式复印机用有机光导鼓

    ――主要用于佳能系列打印机、复印机

    (5)新型彩色激光打印与数码复印用有机光导鼓

    (6)有重点地开发特种印刷机用光导鼓、高速复印机用柔性薄膜型光导鼓

    (7)在新工艺方面开展的研发项目如下:

    (8)铝基鼓从精密切削发展为无切削,降低成本,突破精密铝管供应的瓶颈

    (9)高精度镀膜工艺控制,如镀膜设备系统的改进、镀膜液性质的改善研发

    (10)其他提高产品质量同时降低成本的工艺改进

    在远期,发行人还将围绕新型有机薄膜太阳能电池(Organic Photovoltaic

    cell,OPV)、新型有机发光显示与照明(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Lighting &

    Display,OLED)、新型有机光电功能材料三个研究方向进行开发与研究。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保证公司近期的持续成长,也为公司未

    来的发展做好了技术方面的准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3-1-1-42

    六、结论

    苏州恒久经过七年多的发展,始终专注于激光OPC 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业务,现已位居国内同行业企业的前列,过往的经营业绩显示了公司持续成长的

    趋势。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度过了初创时期的高风险阶段,进入了快速发展、扩

    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阶段,具备了与强大的行业领先者竞争进而成长为行

    业领先者的潜质。最近三年公司就处在快速成长期,而且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公

    司现在的快速增发发展势头会停止。

    发行人以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博士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和研发

    队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激光OPC 鼓行业拥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和

    核心装备的集成能力,处于国内同行业的领先地位。发行人所拥有的核心技术能

    力,均已转化为公司研制的产品中并为公司的过去的盈利做出了贡献。

    发行人已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逐步

    规范运作,提高效率,能够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核心产品,意在扩大生

    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进行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和增长提供技术基础。我们认为这些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未

    来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苏州恒久拥有所处行业发展所需要的核心技术

    和关键装备的系统集成能力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经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

    位,并具有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的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

    势。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合理,且全部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和研发项

    目。因此,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以下无正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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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成长性专项意见》签字盖章)

    项目协办人:

    赵怡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刘旭阳 廉彦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秦 力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林治海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