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2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作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
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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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罗党论 李 源 许 闲
2020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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