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9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
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
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凌 王莉婷 尹效华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