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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金刚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0-19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豫金刚石

股票代码:30006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7号北5-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7号北5-10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一致行动人: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股权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
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豫金刚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破
产清算公开拍卖其持有的豫金刚石91,954,023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3%)。

   六、本次权益变动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空鸿鼎     指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天证远洋       指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人、上市公司、豫金刚石   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7号北5-10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汇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06408682X

    注册号:11010101731923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05月29日至——

    合伙人情况:王刚、金汇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7号北5-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合伙人情况

   股东姓名:王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曾家岭村九组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4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7943XQ

    注册号:11010801792308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
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34年08月10日。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9月23日至2034年9月22日

    合伙人情况:王刚、王德立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无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北京一中院于2020年1月18日裁定受理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破产清
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26日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天空鸿鼎管理人。

       根据天空鸿鼎破产进程,天空鸿鼎持有的豫金刚石91,954,023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7.63%),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
行公开拍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北京一中院于2020年4月24日裁定受理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破
产清算,并于2020年5月15日指定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天证远洋管理人。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天证远洋破产进程,天证远洋持有的豫金刚石股票处于阿里巴巴
破产拍卖程序,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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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天空鸿鼎持有的豫金刚石91,954,023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3%),于2020年8
月21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2020年8月22日,经由网络拍卖公开竞价程序,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瀚
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200,965,517.27元竞价成功,取得天空鸿鼎
所持有的豫金刚石91,954,023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3%)。

   2020年10月16日,天空鸿鼎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出具的(2020)京01破18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裁定天空鸿鼎对豫金刚石持有的91,954,023股股票过户至上海兴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兴瀚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名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公开拍卖的天空鸿鼎所持豫金刚石91,954,023股股票在公开拍卖前存在质押、司法
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质押权人已申报债权,质押
权人的债权金额、权利范围、权利实现依照破产程序进行。被拍卖股票依法解除质押、司
法查封并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后,该等股份将不存在被质押、司法查封情形。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第四节第一条中已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豫金刚石股票的行为。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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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豫金刚石,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省郑州市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豫金刚石                 股票代码                 300064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7号北5-10
 义务人名称           限合伙)          联系地址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天空鸿鼎持股数量:91,954,023股
权益的股份数   天空鸿鼎持股比例:7.63%
量及占上市公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229,885,057股
司已发行股份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19.07%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天空鸿鼎变动股份数量:减少91,954,023股
后,信息披露   天空鸿鼎变动比例:减少7.63%
义务人拥有权
               一致行动人变动股份数量:0股
益的股份数量
               一致行动人变动比例:0%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1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无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无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                                        无
   批准
 是否已得到
                                                    无
    批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