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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刚: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2020-11-18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0-097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近日结
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
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现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2019 年 3 月 28 日,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简
                             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
                             与郑州华晶签署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郑州华晶向交通
                             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贷款
                             4,120 万元,合同签订后交通
                             银行河南省分行依约向郑州华      因一审法院未对交通银行河
                             晶发放了贷款。
                                                             南省分行主张对案涉抵押土
                             2018 年 9 月 3 日,郑州华晶                                 公 司 于
                             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      地上的建筑物享有抵押权并    2020 年
                             《抵押合同》,以郑州华晶名下     优先受偿及律师费等费用由    11 月收到
                             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业      被告共同承担的请求进行审    裁 判 文
                             园区内园区 12 号路与园区 17     理、判决,属遗漏交通银行    书,河南
       交通银
                             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2018)      的诉讼请求。二审中,因华    省高级人
       行股份
                             荥阳市不动产权第 0021158                                    民法院于
1      有限公     4,230.64                                   晶公司、郭留希经依法传唤
                             号】的土地为其与交通银行河                                  2020 年
       司河南                                                未到庭,无法做调解工作。
                             南省分行在 2018 年 3 月 12 日                               11 月 3 日
       省分行                                                法院裁定如下: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                                作出民事
                             订的全部 主合同 提供 抵押担     1、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   裁 定 书
                             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      民法院(2020)豫 01 民初    (【2020】
                             得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      441 号民事判决;            豫 民 终
                             第 0036875 号《不动产登记证     2、本案发回河南省郑州市中   829 号)。
                             明》。
                                                             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8 年 3 月 12 日,郭留希与交
                             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约定其为交通银行
                             河南省分行与郑州华晶在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1 日期间签订全部主合同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贷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按约


                                                 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还款,郭留希亦未履行代偿义
                             务,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法
                             院提起诉讼。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元化咨询”)
                             诉称河南 协鼎实 业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协鼎实业”)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与案外人农
                                                                                            公 司 于
                             投金控签订《借款合同》,农
                                                                                            2010 年
                             投金控向协鼎实业出借 4500
       郑州元                                                                               11 月收到
       化企业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9                                     判 决 文
2      管理咨     4,866.00   月 26 日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书,该案
       询有限                止,年利率 12%。郑州华晶、                                     件 2020
       公司                  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                                     年 10 月
                             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协鼎实                                     30 日二审
                                                                                            已判决。
                             业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
                             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
                             化咨询。

     注:案情简述为根据起诉状、上诉状等材料编制,上述诉讼案件的涉诉金额因利息原因
可能存在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除上述诉讼有进展外,其他诉讼
暂无进展。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新增诉讼情况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
                             分行”)诉称 2019 年 11 月 7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    公司通过
                                                                                            中国裁判
                             日其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        日起十日内偿还华夏银行郑
                                                                                            文 书 网
                             融资合同》一份,约定郑州华        州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7000
       华夏银                                                                               2020 年
       行股份                晶可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        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11 月 2 日
1      有限公     7,000.00   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河南华晶、华晶精密、郭    发布的民
       司郑州                7000 万 元 , 额 度 有 效 期 自   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     事判决书
       分行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偿责任。河南华晶、华晶精     获悉案件
                             11 月 6 日。2019 年 11 月 7       密、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   于9 月 1
                                                                                            日一审已
                             日、11 月 8 日,郑州华晶分别      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
                                                                                            判决。
                             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三份,分别


                                                   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序     原告/     涉诉金额                                                         案件进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万元)                                                         展情况
                             约定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
                             华晶提供贷款人民币 2500 万
                             元、2500 万元、2000 万元,
                             借款期限均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利率
                             均为 6.09%。2019 年 11 月 7
                             日,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河南华
                             晶”)、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
                             分别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
                             郑州华晶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郭留希与华夏银行郑州
                             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对郑州华晶与华夏
                             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
                             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上述借款合同签
                             订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按约
                             定履行了放款义务。合同履行
                             期间,郑州华晶财务状况发生
                             重大变化并涉及诉讼,华夏银
                             行郑州分行宣布合同提前到期
                             并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
                             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发现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 6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
计约 504,223.81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64 项,
案件金额约 481,181.5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
案件金额约 23,042.26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16 项,
案件金额约为 197,942.51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4 项,案件金
额约为 180,938.00 万元;其他案件 28 项,案件金额约为 125,343.30 万元,其
中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概况为公司同意并承诺将在


                                                 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
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
出。)涉及金额约为 89,180.84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 31 项,案件金额为 179,359.81 万元(因交通银
行河南省分行上诉,法院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 01 民初
441 号民事判决并发回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较前次《关于股票交易
严重异常波动暨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统计数据已扣除公司与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的诉讼金额,新增公司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的诉讼金额),
其中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8 项,案件金额约为 82,213.04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13 项,案件金额约为 91,101.10 万元;
其他案件 10 项,案件金额约为 6,045.67 万元。根据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
额约为 175,162.37 万元,其中因借款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82,213.04 万元, 因担保、差额补足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86,910.59 万元,因其他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6,038.74 万元。双
方已达成和解的案件 13 项,涉及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2,682.99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因利息、违约金等原因可能
存在变动)。

    2、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涉诉
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诉讼案件合计已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
金 33,880.01 万元,即形成诉讼损失 33,880.01 万元。

    3、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
程序审议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规定,担保行为必须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目前,公
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
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4、因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
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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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9.4 条、9.5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规
定,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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