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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07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金刚

股票代码:30006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刚”)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ST金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因破产清算公开拍卖其持有的ST金刚229,885,057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07%)。

    六、本次权益变动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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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证远洋   指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人             指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北
                                  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ST金刚        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天空鸿鼎            指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兴开源 8 号资管计划      指      兴瀚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书            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7943X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
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34年08月10日。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9月23日至2034年9月22日

    合伙人情况:王刚、王德立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C座二层284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合伙人情况

   1、普通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王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曾家岭村九组8号
                                      4
   2、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王德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曾家岭村七组54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无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0年4月24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0)京01破申1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受理天证远洋的破产清算一案。

    2020年5月1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0)京01破13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
普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天证远洋的管理人。

    根据天证远洋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于2020年10月16日10时
至2020年10月17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天 证远 洋 持有 的 ST金 刚
229,885,057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
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证远洋不再持有ST金刚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天证远洋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于2020年10月16日10时
至2020年10月17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天 证远 洋 持有 的 ST金 刚
229,885,057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07%)。

    2020年10月17日,经由网络拍卖公开竞价程序,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
开 源 8 号 资 管 计 划 )以 968,390,802.61元 竞 价 成 功 , 取 得天 证 远 洋所 持 有 的ST金 刚
229,885,057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07%)。

    2020年12月3日,北京一中院通知管理人,北京一中院出具了(2020)京01破131号之
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天证远洋对ST金刚持有的229,885,057股股票过户至上海兴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开源 8 号资管计划)名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公开拍卖的天证远洋所持ST金刚229,885,057股股票在公开拍卖前存在质押、司法
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质押权人已申报
债权,质押权人的债权金额、权利范围、权利实现依照破产程序进行。被拍卖股票依法解
除质押、司法查封并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后,该等股票将不存在被质押、司法查封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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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第一条已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
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ST金刚股票的行为。

    2020年1月18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0)京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受理天证远洋原一致行动人天空鸿鼎的破产清算一案。

    2020年3月26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0)京01破18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
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天空鸿鼎的管理人。

    天空鸿鼎持有的豫金刚石91,954,023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3%),于2020
年8月21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目前
拍卖已结束,由兴开源 8 号资管计划竞拍取得。

   2020年10月16日,天空鸿鼎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出具的(2020)京01破18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裁定天空鸿鼎持有的豫金刚石的91,954,023 股股票过户上海兴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开源 8 号资管计划)名下。

    2020 年 11 月 5 日,兴开源 8 号资管计划所竞得的 91,954,023 股公司股票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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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2020)京01破申104号《民事裁定书》;

2、(2020)京01破131号《决定书》;

3、(2020)京01破1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ST金刚,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20年12月3日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省郑州市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金刚                  股票代码                      300064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
 义务人名称          (有限合伙)            联系地址
                                                              号楼C座二层284室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29,885,057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9.07%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股份数量:减少229,885,057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减少19.07%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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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20年12月3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