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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刚:关于立案调查及风险警示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1-01-29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0-010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及风险警示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
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
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
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存在 2020 年度报表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风险,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指标,存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风险。

    公司因“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
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 2021 年 1 月中下旬,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2300 万元,2018
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或要求公司提前还款,
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
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目前,
公司共涉及 6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504,223.81 万元,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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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一、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
调查字 202001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
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将及时披露
后续进展情况。

    同时,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存在 2020 年度报表被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风险,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指标,存在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核实,公司与牛银萍纠纷案件材料显示,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公司与张志
军纠纷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借款担保。两起案件法院已扣划公司土
地补偿款 4,400.00 万元。

    经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过多方筹措,拟以第三方的资产予以偿还,目前
该部分资产在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完成后,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争
取尽早解除非经营资金占用,公司也将全力督促实际控制人落实偿还计划。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未发生变化。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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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已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 16 单,诉讼金额合计约 14.16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2.28% 。较上次《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新增公司与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郑
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法院判
决生效。

    目前,公司已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暂未解除。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审理状态或公司提请再审,且目前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
段尚未收到相关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关于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用具体金额最终以司法机关判决或证监会调查结果为准。

    三、关于公司立案调查期间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履行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针
对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前,全力通过采取多
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
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及董
事会持续与相关方协商,敦促相关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
责任。

    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对未经审议的对外担保、资金
占用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
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 2021 年 1 月中下旬,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2300 万元,2018
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或要求公司提前还款,
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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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目前,公司
共涉及 6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504,223.81 万元,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至少
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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