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1-047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 6 项议案审议未获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留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李国选先生主持;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 4、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公司荥阳新厂会议 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33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746,364,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5,476,595股的61.9145%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744,781,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5,476,595股的61.7832%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3,4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205,476,595股的0.1314%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 和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未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33,512,3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4.6849%;反对412,852,4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15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96%;反对1,5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2、审议未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33,567,0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4.6922%;反对412,762,2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30%; 弃权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9%;反对1,42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242%;弃权3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19% 。 3、审议未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33,628,5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4.7005%;反对412,736,2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9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77%;反对1,4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8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4、审议未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33,476,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4.6801%;反对412,887,9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19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7%;反对1,5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744,933,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83%;反对1,4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7%;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9%;反对1,4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6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6、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33,502,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4.6836%;反对1,52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8%;弃 权411,333,5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11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6%;反对1,52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7、审议未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 债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33,502,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4.6836%;反对412,861,9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16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6%;反对1,52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7投出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公司配合证监会调查,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均未披露 目前调查发现的问题,对涉及公司违规经营事项均语焉不详。此外,董事会报告 显示,公司“积极应诉或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寻求和解”,但未明确和解的措施和 依据,也未披露公司是否存在将本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案件在实际控制人指示 下通过调解方式使得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财务方面,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下,股东对董 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决算报告等披露的财务数字均 无法表示认可。 在《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中,在没有审计报告确定性结论作为支撑的背景下,公司在该议案中仅对计提相 关减值进行了概括性的论述,未将具体计提事项、计提政策、依据及对应的详细 论证过程予以披露。 此外,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大额营业外支出,但未披露形成营业 外支出的具体原因和明细、营业外支出的依据、未披露是否系根据人民法院生效 判决或调解书进行支出、也未充分披露生效判决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将本可降低 损失的担保案件利用和解调解等手段未有效主张等事项,故对相关议案,予以反 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 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如下:“在无法确认2020年度财务数据的背景下,公司提 交的如《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仅为依据财务数据披露 相关的事实状态,议案中并未提出具体有建设性需审议的事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攀峰、黄非儿 5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3、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