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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刚: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1-11-18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1-097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近日结
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
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现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涉诉金
序     原告/                                                                          案件进展情
                   额(万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况
                     元)
                              2017 年郑州华晶将其投资
                              建设的“年产 700 万克拉宝
                              石级钻石项目工程”发包给
                              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林川建筑”),双
                              方在 2017 年 7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相继签订
                              了相关工程的 10 份合同,对
                              具体项目的施工事宜进行了      1、郑州华 晶于本 判决生
                              约定。2019 年 10 月 16 日双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林川建
                              方签订《协议书》,约定解      筑 支 付 工 程 款
                              除上述 10 份施工合同,确定    79337635.88 元及利息;    法院于 2021
                              已完成工程质量合同,林川      2、郑州华 晶于本 判决生   年 10 月 25 日
       河南林川
                                                                                      作出民事判
1      建筑工程     15281.8   建筑已完成工程造价为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林川建
                                                                                      决书【(2021)
       有限公司               179361312.32 元,郑州华晶     筑 支 付 赔 偿 损 失 款
                                                                                        豫 01 民初
                              仅支付工程款 59671317.1       62429397.65 元及逾期支    698 号】。
                              元,尚欠部分工程款未支付,    付利息损失;
                              林川建筑向法院提起诉讼。      3、驳回林 川建筑 其他诉
                              在诉讼过程中,郑州华晶向      讼请求。
                              林川建 筑支 付工程款
                              5702359.34 元 。 双 方 在
                              2020 年 3 月 26 日达成《和
                              解协议》。《和解协议》签
                              订至 2020 年 12 月份郑州华
                              晶向林川建筑支付工程款
                              2065 万元。为便于上述《和
                              解协议书》顺利执行。双方


                                                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金
序     原告/                                                                            案件进展情
                   额(万             案情简述                 判决情况/诉讼请求
号     申请人                                                                               况
                     元)
                              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签订《还
                              款补充协议》,约定本协议
                              签订五个工作日内郑州华晶
                              向林川建筑支付 500 万元,
                              三月底前支付 1500 万元,四
                              月至十一月每月支付金额不
                              低于 1000 万元,剩余款项
                              2021 年 12 月结清。现郑州
                              华晶向林川建筑支付了 400
                              万元整,郑州华晶未依据约
                              定履行支付义务,林川建筑
                              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6 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浙商银行”)、
                              郑州华晶、郭留希以及案外
                              人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
                              “天弘华融”)共同签订了
                              《合作备忘录》约定,天弘
                              华融持有河南省金利福珠宝
                              有限公司 98.82%的股权及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98.77%的股权。浙商银行拟        1、郑州华晶、郭留希于本
                              设立定向资管计划出资 9.75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亿元委托银行汇证券资产管        浙商银行支付财产份额转
                                                                                        法院于 2021
                              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河汇        让款 812871917.80 元;    年 11 月 5 日
       浙商银行               证券”)认购天弘华融优先        2、郑州华晶、郭留希于本   作出民事判
2      股份有限    89180.84
                              级基金份额。郑州华晶同意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决书【(2021)
         公司
                              并承诺将在约定条件满足时        浙商银行支付逾期付款违    浙 01 民 初
                              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         约金;                    2977 号】。
                              收购天弘华融持有的河南金        3、驳回浙 商银行 的其他
                              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          诉讼请求。
                              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
                              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
                              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
                              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
                              出。《合作备忘录》签订后,
                              浙商银行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后因郑州华晶、郭留
                              希未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
                              也未支付任何违约金,浙商
                              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案情简述为根据起诉状、上诉状等材料编制,上述诉讼案件的涉诉金额为根据起诉
状暂计金额,因利息原因可能存在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除上述诉讼有进展外,其他诉讼


                                                  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暂无进展。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发现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 87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
计约 600,326.32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2 项,
案件金额约 577,234.8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5 项,
案件金额约 23,091.51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21 项,
案件金额约为 237,901.74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7 项,案件金
额约为 197,457.74 万元;其他案件 39 项,案件金额约为 164,966.84 万元,其
中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概况为公司同意并承诺将在
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
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
出。)涉及金额约为 89,180.84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 53 项(较上期新增公司与林川建筑纠纷案件判
决生效),案件金额为 349,471.09 万元,其中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
款人的案件 11 项,案件金额约为 109,207.19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
案件 24 项,案件金额约为 174,009.28 万元;其他案件 18 项,案件金额约为
66,254.62 万元。根据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336,483.41 万元,其
中因借款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109,207.19 万元,因担保、差额
补足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162,133.63 万元,因其他案件判决公
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65,142.59 万元。双方已达成和解的案件 14 项,涉及
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2,702.72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
的案件金额因利息、违约金等原因可能存在变动)。


                                      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涉诉
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合计已
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 81,057.6 万元,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事项公司暂未
收到相关执行文书,所涉诉讼案件暂无法确认。

    3、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
程序审议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规定,担保行为必须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目前,公
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
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4、因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存在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
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
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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