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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川智慧: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4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1-028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601,330.48元。本次不派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97                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

       2   010****537                       李建林

       3   012****090                       童保华

       4   010****195                       李强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7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倩
   咨询电话:0701-6318005         传真电话:0701-63180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