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29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受让天和永磁67%股权事项的意见
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永磁”)系陈久昌、周钢华、
舒金澄与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公司,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的回
收加工及受托加工业务。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推动公司进一步布局具有较好发
展潜力稀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改善公司的经
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
对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郭华平、李旭、曹元坤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