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09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就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赣州川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
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稀土产业布局,加快形成公司智能制
造、新兴产业两大板块的双轮驱动发展格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
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郭华平、李旭、曹元坤
二○二二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