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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对 2022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
议,忠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2 年度监事
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历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第六届监事会                         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2022 年 3 月 28 日
          第八次会议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2                     2022 年 4 月 28 日    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3                     2022 年 8 月 26 日    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十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4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能,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
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
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
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北京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
准确。
    (三)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
况,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交
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未发现内幕交
易情况。现存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中体
现了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有益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执行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
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
和重点部门的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
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主要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
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
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加强对公司收购兼并、财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
资金合规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加强自身专业技能学习,提高履职专业业务能力,提升监督检查质量。
    (七)加强会议决议和监事会关注问题的执行和整改监督,定期检查会议决
议的执行情况。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