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通知。2020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忠明先生主
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19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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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7,971,172.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3%;营业
利润为28,860,655.4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7.22%;利润总额为28,846,109.54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1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31,965.99元,较上
年同期扭亏为盈。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88,603,756.11元,同比下降0.01%,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2,749,144.03元,同比上升4.6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1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20] 007525 号),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4.3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426.62
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53.48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一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
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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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
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
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对其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
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办理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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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联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强联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36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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