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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利华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9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0年11月28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了经营发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
控,且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关于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为了抵御文化业务板块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下滑的趋势,决定尝试
开展视频直播业务,因此借助关联方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传文化”)的直播公会,与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开展业务更加便利,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惠传文化向子公司金利华电(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利华文化”)结算挂靠公会的所有主播对应月总平台结算款的100%,
且不向金利华文化收取其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赵慧先生回避了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吴秋生、李德和、俞伟峰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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