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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利华电: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0-074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戏剧演出业务自 2020
年初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不能进行演出,为了抵御文化业务板块因此下
滑的趋势,公司决定尝试开展新的文化传媒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利华电(浙
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华文化”)于 2020 年 4 月 1 日与关联方
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传文化”)签订《直播合作协议》, 协
议约定金利华文化向惠传文化推荐已签约的主播,挂靠在惠传文化的公会进行视
频直播,惠传文化向金利华文化结算挂靠公会的所有主播对应月总平台结算款的
100%,截止目前该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 2,259.30 万元(不含增值税,税率 6%),
为公司 2019 年末净资产的 6.23%。

    由于当前视频直播市场竞争激烈,作为新的市场参与者,为了便于开展业务,
公司借助了惠传文化的直播公会平台,但经过半年多的经营,该合作未能取得良
好的经营成果和发展空间,因此计划 2020 年内停止与惠传文化的此项日常关联
交易。公司预计与惠传文化还将发生关联交易 200 万元(不含增值税,税率 6%),
2021 年 2 月前完成所有款项的结算。

    赵慧先生持有惠传文化 100%股权,为惠传文化的实际控制人。2020 年 4 月,
赵慧先生的父亲赵坚先生持有公司 28.04 股权(现持有公司 14.02%股权),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现已变更为韩泽帅先生);母亲吴兰燕女士为公司时任董事长。
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赵慧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1
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惠传文化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慧先生直接控制
的企业,惠传文化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表决情况为 6 票同意,关联董事赵慧先
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等,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赵慧先生的父亲赵坚先生现
持有公司 14.02%股权,已将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
限公司,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赵坚先生和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股
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关联方惠传文化向金利华文化结算挂靠公会的所有主播对应月总平台
结算款的 100%,截至目前该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 2,259.30 万元(不含增
值税,税率 6%),为公司 2019 年末净资产的 6.23%,预计 2020 年还将发生关联
交易 200 万元(不含增值税,税率 6%)。

    2019 年公司并未开展视频直播业务,与惠传文化未发生交易。公司计划在
2020 年内停止与惠传文化的此项日常关联交易,2021 年 2 月前完成所有款项的
结算,此后将不会与惠传文化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19 年未与惠传文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慧



                                    2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文化创意策划,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
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企业
管理咨询,承办会展,摄影服务,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网页设计,图文设计,动
画设计,婚庆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
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
让;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机电设备(除小轿车),工艺美术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 2 幢 1205 室

    股权结构:赵慧持股 100%

    惠传文化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总资产                               2,766.84

         净资产                                 92.40

      主营业务收入                            3,503.19

         净利润                                 -0.6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赵慧先生持有惠传文化 100%股权,为惠传文化的实际控制人。2020 年 4 月,
赵慧先生的父亲赵坚先生持有公司 28.04 股权(现持有公司 14.02%股权),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现已变更为韩泽帅先生);母亲吴兰燕女士为公司时任董事长。
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赵慧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惠传文化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慧先生直接控制
的企业,惠传文化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利华文化与惠传文化采用按月计算的方式,在款项结算中惠传文化未出现


                                     3
过恶意拖延的情形,目前金利华文化对惠传文化的应收账款为 802.52 万元。公
司计划在 2020 年内停止与惠传文化的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 2 月前完
成所有款项的结算,此后将不会与惠传文化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利华文化向公司关联方惠传文化推荐已签约的主播,挂靠
在惠传文化的公会进行视频直播,惠传文化向金利华文化结算挂靠公会的所有主
播对应月总平台结算款的 100%。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利华文化于 2020 年 4 月 1 日与关联方惠传文化签订《直
播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该协议的主要
条款如下:

       1、合同双方

       甲方: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乙方:金利华电(浙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在直播平台、斗鱼、抖音等直播平台上拥有并运营良好的直播公
会(即直播经纪公司)(下称“甲方公会”);

       (2)乙方拥有大量已签约乙方独家网络直播及经纪约的优质主播资源;

       (3)双方拟就乙方向甲方推荐乙方所有的主播并挂靠在甲方平台上的直播
经纪公司进行视频直播(下称“直播”)事宜进行合作。

       2、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公会推荐挂靠主播后,乙方安排其推荐主播以其个人名义入驻甲
方公会开通直播间进行直播,直播应以乙方推荐挂靠主播亲自手持手机的方式进
行。

                                        4
    3、费用

    甲方将向乙方结算乙方推荐挂靠甲方公会的所有主播对应月总平台结算款
的 100%。双方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上个自然月乙方总结算款后,于
次月最后一日前打入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的戏剧演出业务自 2020 年初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不能进行演
出,为了抵御文化业务板块因此下滑的趋势,公司决定尝试开展新的文化传媒业
务。公司作为视频直播市场的新参与者,在发展初期借助关联方惠传文化的直播
公会,开展业务更加便利。

    根据金利华文化与惠传文化签订的《直播合作协议》,金利华文化向惠传文
化推荐已签约的主播,挂靠在惠传文化的公会进行视频直播,惠传文化向金利华
文化结算挂靠公会的所有主播对应月总平台结算款的 100%,且不向金利华文化
收取其他费用。公司与惠传文化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作为视频直播市场的新参与者,在发展初期借助关联方惠传文化的直播
公会,主要是为了开展业务更加便利,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惠传文化
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公司借助惠传文化的直播公会平台,经过半年多的经营,该合作未能取得良
好的经营成果和发展空间,因此计划 2020 年内停止与惠传文化的此项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2021 年 2 月前完成所有款项的结算,此后将不会与惠传文化发生此
类关联交易。

    除 2020 年新开展的视频直播业务外,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利华文化 2020 年未
开展其他业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5
            总资产                            1,900.09

            净资产                            1,871.69

         主营业务收入                         1,502.20

         主营业务成本                         1,477.29

            净利润                             -9.24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文化业
务板块尝试开展新业务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
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
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抵御文化业务板块 2020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下滑的趋势,决定尝
试开展视频直播业务,因此借助关联方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直播公会,
与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开展业务更加便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惠
传文化向金利华文化结算挂靠公会的所有主播对应月总平台结算款的 100%,且
不向金利华文化收取其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赵慧先生回避了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

                                   6
交易是基于公司开展新业务的便利性,惠传文化向金利华文化结算挂靠公会的所
有主播对应月总平台结算款的 100%,且不向金利华文化收取其他费用,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金利华文化与惠传文化签订的《直播合作协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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