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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利华电: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2022-03-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润博科技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之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
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
见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增强                   赵    龙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