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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利华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白泽长瑞)2022-04-01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利华电

股票代码:        3000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潘家庙 56 号 17 幢 B-2-128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潘家庙 56 号 17 幢 B-2-128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利

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的时间及方式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程序情况 .................................................... 7
   三、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 7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一、其他重要信息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0
   二、备查地点 .......................................................................................................... 10
附表 .................................................................................................................... 1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金利华电、上市公司     指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
                       指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白泽
                       指   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长瑞
                            因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被动减少 5.68%的情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金利华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润博 100%股权并
                       指
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

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潘家庙 56 号 17 幢 B-2-128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市博源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33,7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1RE1A1R


营业期限: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

                       策划;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潘家庙 56 号 17 幢 B-2-12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白泽长瑞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广州市博源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
                                      货币                     100    普通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天津晶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货币                   5,000    有限合伙人
 合伙)
 天津星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货币                  28,600    有限合伙人
 合伙)
              合计                      -                   33,7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黎智皓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曾用名     无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长期居住地   北京
            任职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因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白泽
长瑞持股比例由 14.18%被动下降到 8.5%,下降比例达到 5.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将继续依
法履行股东义务并享有股东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金利
华电股份的具体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白泽长瑞持有金利华电股份 16,590,100
股,持股比例 14.1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白泽长瑞持由金利华电股份 16,590,100
股,持股比例 8.50%。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占总股                     占总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
                          16,590,100.00   14.18%     16,590,100.00     8.50%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6,590,100.00   14.18%     16,590,100.00     8.5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程序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详见上市公
司相关公告文件。

三、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的上市公司 16,590,100 股股
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
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黎智皓

   签署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供投资者查阅。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黎智皓



   签署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
上市公司名称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经济开发区傅村镇
                                                                    华丰东路 1088 号
股票简称           金利华电                   股票代码              300069
                                                                    北京市丰台区新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地潘家庙 56 号 17
称                 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
                                                                    幢 B-2-128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比例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上市公司拟发行新股导致持股
                   其他                          
                                                         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6,590,100 股                 持股比例:        14.18%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 16,590,100 股                 持股比例:        8.5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          0 股                 变动比例:        -5.68%
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       否   √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金利华电股份的计划,但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行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增持或减持金利华电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内继续增持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黎智皓



   签署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