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09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22年8月8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2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现出具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2022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审批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为2020
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经公司2019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为江西强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联电气”),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融资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6个月。
至2022年2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3月7日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江西强联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决定
将强联电气100%股权以人民币3,550万元出让给河北宣化新迪电瓷股份有限公
司。
强联电气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存在公司为其担保的情况,在出售强联
电器的交易完成后形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
子公司强联电气日常经营性借款担保的延续。报告期末,公司对强联电气实际担
保金额合计 3035 万元,在公司审批授权范围以内。
除此以外,公司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
1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末的其他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吴秋生、李德和
2022年 8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