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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关于公司向关联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27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8-072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于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间向公司关联公司
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演娱”)、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寰信”)、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易臻”)
分别借入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发生时
    公司名称                                      资金拆借额度         利率
                      与公司关联关系

    上海演娱       公司持股 40%之参股子公司       1,800,000.00        10.00%

    上海寰信         公司股东,持股 4.55%         1,200,000.00          0

    江西易臻       公司持股 25%之参股子公司       1,500,000.00          0

    2、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中李凌波(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柴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方华(公司副
总经理)持有上海寰信的股份,上海演娱、江西易臻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本次借
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李凌波、柴健、
方华持有上海寰信的股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故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审议上述议案的
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333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114MA1GT8KXOR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
划,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票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各类广告,商务咨询,办公用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演娱资产总额为2,536,497.69元,负债总额为
75,733.62元,净资产为2,460,764.07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01,004.91元,利润
总额为-779,235.93元,净利润为-779,235.93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演娱资产总额为1,489,589.58元,负债总额为
108,688.52元,净资产为1,380,901.06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80,576.28元,利润
总额为-1,079,863.01元,净利润为-1,079,863.01元。

    2、公司名称: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3幢1050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磊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1147832338388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投资管理,文艺创作。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寰信资产总额为172,182,608.53元,负债总额
为176,369,506.75元,净资产为-4,186,898.22元,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
额为-2,696,783.90元,净利润为-2,696,783.9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寰信资产总额为267,896,451.70元,负债总额
为273,227,343.92元,净资产为-5,330,892.22元,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
额为-1,143,994.00元,净利润为-1,143,994.00元。

    3、公司名称: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8号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泰林

    注册资本:1333.3333万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60600314774295M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西易臻资产总额为2,413,645.35元,负债总额为
577,981.40元,净资产为1,835,663.95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366,235.49元,利
润总额为-2,163,623.52元,净利润为-2,416,886.95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西易臻资产总额为2,378,092.29元,负债总额为
573,949.34元,净资产为1,804,142.95元,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
-31,521.00元,净利润为-31,521.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中李凌波、柴健、方
华持有上海寰信的股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本次借款事宜构
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公司关联公司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借入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
起1年。该笔借款用于华谊嘉信日常经营,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
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于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间向公司关联公司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借入资金用于公
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1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借款交易协议安排

   (一)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主体:

     贷款人: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借款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币种和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3、借款用途:用于华谊嘉信经营所需

   4、贷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一年

   5、贷款利率与利息:利率为10%;利息从贷款之日起按贷款额度和实际占
用天数计算

   (二)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主体:

     贷款人: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借款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币种和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3、借款用途:用于华谊嘉信经营所需;

   4、贷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一年;

   5、贷款利率与利息:无息借款;

   (三)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主体:

     贷款人: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币种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3、借款用途:用于华谊嘉信经营所需;

   4、贷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一年;

   5、贷款利率与利息:无息借款;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公司关联公司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借入资金用于公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
赖,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上海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西易臻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
性没有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
必要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存在利益转移。本次关
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

    董事会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
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