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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8-162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 2018360 号)。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上述信息(公告编号:
2018-087),并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2018 年 6 月 21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
2018 年 8 月 17 日、2018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18-090、2018-104、2018-122、2018-132、2018-153)。根据公司
目前掌握的事实,公司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本次立案调查是在 2015 年中
国证监会对控股股东刘伟先生立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程序补充,涉及到刘伟先
生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深专调查通字 2015001 号),因涉嫌
内幕交易华谊嘉信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为避
免投资者及媒体的误读和误解,特此补充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目前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
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
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
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1.11.3 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