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嘉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立场,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有关事
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就公司拟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
务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俊彦 苗棣 彭松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