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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2-1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华谊嘉信整合
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
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好耶智易广告有限公司拟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产经营所需要,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
平、合理,体现了公允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对公
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计 2019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
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是
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正常,
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 2019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20.55 亿元事项。
                                     独立董事:彭松、刘俊彦、苗棣
                                                2018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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