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嘉信: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融资展期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27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8-20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融资展期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
嘉信”)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谊伽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继续为子公司华谊伽信向北京银行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华谊伽信”)向北京银行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于2017年11月
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
华谊伽信向北京银行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续贷金额2,000万元,期限1年。
现因该笔贷款即将到期,华谊伽信与北京银行协商后确认展期,展期金额
1,500万元,期限1年。公司拟继续为华谊伽信续贷提供信用担保,利率以银行最
终核定为准。应北京银行需要,追加北京华谊葭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迪思
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刘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追
加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3000万元。
2、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刘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
东,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融资展期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预计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计2018年度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刘伟
职务:控股股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号竞园艺术中心39B
三、被担保方情况
被担保方: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
实收资本:3,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505
法定代表人:王北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4日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培训;企业策划;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信息咨询
(不含中介);销售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
出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谊伽信资产总额为167,617,101.03
元,负债总额为118,728,979.12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95,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114,013,526.55元),净资产为48,888,121.91元,实现营业收入
为155,933,478.04元,利润总额为317,373.64元,净利润为-2,847,072.53元。
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华谊伽信资产总额123,261,549.56元,负债总额
72,554,742.98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
67,839,290.41元),净资产为50,706,806.58元,实现营业收入为78,896,821.55
元,利润总额为2,401,414.44元,净利润为1,818,684.6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谊伽信2017年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华谊嘉信、北京华谊葭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迪思公关顾
问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刘伟。
2、担保类型:华谊嘉信、北京华谊葭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迪思公关
顾问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刘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追加北
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3000万元。
3、担保额度:1,500万元
4、期限:2年
该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刘伟先生向北
京银行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刘伟先生向北京银行提供担保暨本次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及其子公司利益,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500万元。
另由于2017年刘伟先生为子公司融资无偿提供反担保,且该融资在2018年予以
展期(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0),目前公
司与刘伟共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15亿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目前,公司未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
司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52,18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8.90%。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明确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刘伟先生向北京银行提供担保暨本次与公司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关于《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融资展期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