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嘉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5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9-024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
信”)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根据 2017 年财政部发布的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
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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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准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
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
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从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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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
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
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能够
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
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
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能够
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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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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