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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5-3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苗棣、彭松发表关于同意《转让上海七彩鹅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权
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子公司上海七彩鹅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鹅湾”)股
权全部转让给李雪雷,转让价格为 30 万元人民币,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七彩
鹅湾的股权;上述交易可以有效减少公司损失并加快资金回笼,其定价参考七彩
鹅湾的相关财务数据,高于子公司相应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刘俊彦发表关于反对《转让上海七彩鹅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将七彩鹅湾 70%股权以投资的出
资额原价 350 万元转让给张颖豪,现在准备在受让方不计划以原价格受让股份的
情况下,变更新的受让方为李雪雷,转让价格为 30 万元,大大低于前次拟出售
对价,按该价格转让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了损失。鉴于该项交易实质上构成关联交
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应对七彩鹅湾进行审计与资产评估程序,但实际上公司尚
未进行该程序,综上,本人不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彭松、刘俊彦、苗棣
                                                  2019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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