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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及公司部分财产被查封的公告2019-08-05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9-07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及公司部分财产
                            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宏帆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帆”)、上海嘉为广告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嘉为”)近日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系北京银行石景山支行(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与上海宏帆、上海嘉为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帆、上海嘉为因经营需要,向
北京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分别为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公司为上海宏
帆、上海嘉为申请贷款提供房产二次抵押担保及信用担保,期限 2 年。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发布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6)。截止到 2019 年 7 月,上海宏帆、上海嘉为逾期未偿
还全部贷款,北京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立案执
行。
    二、执行裁定书相关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1、将登记在被执行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
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301-303、305-307(房屋所有权证
号:X 京房权证石字第 124123 号)和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308-312(房屋所有权证号:X 京房权证石字第 124122 号)房屋予以查封;

    2、将登记在被执行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
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501-503、505-507(房屋所有权证
号:X 京房权证石字第 124121 号)和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508-512(房屋所有权证号:X 京房权证石字第 124189 号)房屋予以查封;

    3、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财产被查封情况
    根据上述裁定书,公司财产被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坐落          建筑面积(㎡)


X 京房权证石字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701.70
 第 124122 号      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号院 8 号楼 308-312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X 京房权证石字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
                                          号院 8 号楼 301-303、        758.83
 第 124123 号      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5-307

X 京房权证石字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702.10
 第 124189 号      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号院 8 号楼 508-512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X 京房权证石字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
                                          号院 8 号楼 501-503、        758.83
 第 124121 号      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5-507

    四、执行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前述财产被查封,未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公

司将积极与申请人、法院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解除财产查封。案件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