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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推进业务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借款,融资金额人民币560万元,融资期限

12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
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最终内容以签署合同为准。
    2、关联关系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刘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事
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刘伟
    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1021W-1024W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月23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512
       法定代表人:陈曦1
       注册资本:67,138.642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电子出版物制作;营
销策划;摄影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培训;企业形象
策划;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
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市场调查;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电脑动画设计、
工艺美术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出版
物零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谊嘉信母公司资产总额为
1,252,472,558.59 元,负债总额为 1,086,193,607.48 元,净资产为 166,278,951.11
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66,805,311.71 元,利润总额为-771,841,249.76 元,净利润为
-765,790,540.91 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华谊嘉信母公司资产总额为 1,226,153,719.20 元,

负债总额为 1,138,666,906.72 元,净资产为 87,486,812.48 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6,801,565.50 元,利润总额为-22,543,825.59 元,净利润为-22,543,825.59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谊嘉信 2018 年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担保方:控股股东刘伟先生
    2、担保金额:560万元
    3、担保方式: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12个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向高
新投小额贷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2个月,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向高新投小额贷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
益,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2020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0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明确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为公司本次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