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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3-10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华谊嘉信整合
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
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
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曦先生、杨金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彭松、苗棣、黎万俊
                                                         2020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