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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嘉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华谊嘉信整合
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
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2018 年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事宜,独立董事正在敦促董事会以一
切必要手段促成实际控制人刘伟归还占款,以保证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生违
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武楠、司静波、黎万俊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