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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嘉信: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1-272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
        暨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303。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永亮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过半数董事推
举,董事袁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09:15至2021年12月1日15:00
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出资人及出资人代理人共 269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7,382,8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3782%。其中,参加
网络投票的出资人 268 人,所持股份 108,840,7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出资人 268 人,代表股份 108,840,7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6.2113%。
   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代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出资人及出资人
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

   对于以上议案,同意100,3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出资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2.1904%;反对8,4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出资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7941%;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出资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出资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出
资人所持股份总数的92.1904%;反对8,4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出资人
所持股份总数的7.7941%;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所有出资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0154%。

   关联股东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孟琪律师出席了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暨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