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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嘉信: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1-308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裁定受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谊嘉信”)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被法院受理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1)
京 01 破 264 号之三),许可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处置相关财产。

    4.2021 年 12 月 16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
程序。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有财产担保债权中如担保财产非重整所必须财产的,
对担保财产进行处置变现,债权人就担保财产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5.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12 月 16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
程序。由于公司部分财产已抵押,且该抵押财产并非重整所必须财产,根据公司
重整计划,该抵押财产将处置变现,抵押权人就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现公司拟依照《企业破产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结合北京一中院复函((2021)京 01 破 264
号之三)对上述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二、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处置资产为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房产,
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房产证号              房产名称     账面价值        清算评估值
        1                            8 号楼 301    1,325,636.00       800,088.00
        2                            8 号楼 302    1,835,340.00     1,107,720.00
        3    X 京房权证石            8 号楼 303    2,464,865.00     1,487,670.00
        4    字第 124123 号          8 号楼 305    1,908,686.00     1,151,988.00
        5                            8 号楼 306    1,609,556.00       971,448.00
        6                            8 号楼 307    3,680,144.00     2,221,152.00
        7                            8 号楼 308    1,609,556.00       971,448.00
        8                            8 号楼 309    1,980,342.00     1,195,236.00
             X 京房权证石
        9                            8 号楼 310    4,302,909.00     2,597,022.00
             字第 124122 号
       10                            8 号楼 311    1,325,636.00       800,088.00
       11                            8 号楼 312    2,640,287.00     1,593,546.00
       12                            8 号楼 501    1,325,636.00       800,088.00
       13                            8 号楼 502    1,835,340.00     1,107,720.00
       14    X 京房权证石            8 号楼 503    2,464,865.00     1,487,670.00
       15    字第 124121 号          8 号楼 505    1,908,686.00     1,151,988.00
       16                            8 号楼 506    1,609,556.00       971,448.00
       17                            8 号楼 507    3,680,144.00     2,221,152.00
       18                            8 号楼 508    1,609,556.00       971,448.00
       19                            8 号楼 509    1,980,342.00     1,195,236.00
             X 京房权证石
       20                            8 号楼 510    4,309,669.00     2,601,102.00
             字第 124189 号
       21                            8 号楼 511    1,325,636.00       800,088.00
       22                            8 号楼 512    2,640,287.00     1,593,546.00
                              合计                49,372,674.00    29,798,892.0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通过网络拍卖平台京东网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格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
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涉及资产的清算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
华评报字(2021)第 4405 号)(下称“《评估报告》”),听取担保权人意见并兼
顾全体债权人利益综合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资产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减少亏损源、提升盈
利能力为目标,本次处置资产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1)京 01 破 264 号之三)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