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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嘉信: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嘉信”或“公
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
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46号)(以下
简称“《关注函》”),对于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涉及的部分事项
表示关注。公司就所涉及事项进行认真分析、逐一核查,现对《关注函》中提及
的问题回复如下: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你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破产重整的会计处理具体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对
2021 年公司收益、净利润及净资产的影响,以及确认重整收益等相关科目的合
理性、合规性。

    回复:

    一、公司重整清偿计划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的重整计划为:

    (一)以华谊嘉信现有总股份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3.8 股的比例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约 255,161,923 股股份。此次转增的股份不向原股东
进行分配,根据重整计划部分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部分向债权人进行分配
以抵偿债务。

    (二)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方式如下:

    如担保财产非重整所必需财产的,对担保财产进行处置变现,债权人就担保
财产变现价款优先受偿,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至担保财产变现价款分配
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期间以担保财产变现价款为本金,参照原融资利率
确定计息并付息。剩余未能优先受偿部分,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如担保财产为重整所必需财产的,根据《评估报告》中担保财产清算评估值
确定债权优先受偿部分,该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现金方式优先受偿,未能
优先受偿部分,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三)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四)普通债权中,每家债权人 16 万元以下(含 16 万元)的债权部分,获
得全额现金受偿,于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清偿 80%,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 1 个月
内清偿剩余的 20%。

       每家债权人超过 16 万元的部分可在如下方案中择一选择清偿:

       1.通过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华谊嘉信股份进行以股抵债,每 100 元分得约
7.2727 股股份,以股抵债价格为 13.75 元/股,以股抵债部分的清偿率为 100%;

       2.按 10%的清偿率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现金清偿,剩余部分华谊嘉信豁免清
偿。

       (五)劣后债权不直接占用本次重整的偿债资源,根据普通债权超过 16 万
元部分债权人的选择确定是否受偿。如普通债权超过 16 万元部分的债权人全部
选择以股抵债方式清偿的,在本重整计划经北京一中院批准之日起 3 年后,预留
的偿债资源经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劣后债权可参照普通债权的清偿安排进行清
偿;若预留的偿债资源不足以清偿所有劣后债权的,则按各劣后债权金额的比例
进行分配。如普通债权超过 16 万元部分的债权人未全部选择以股抵债方式清偿
的,劣后债权全部豁免,不予受偿。

       根据上述方案受偿后未获受偿的债权予以豁免,华谊嘉信不再承担清偿责
任。

       公司经与重整经管理人最后确认,本次清偿债权账面金额为 117,273.83 万
元。
    根据重整计划,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3.8 股的比例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 255,161,923 股股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转增产生的股份中,145,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51,664,732 股用
来清偿债务,剩余 58,497,191 股暂归属于公司,其中 4,200,607 股根据重整计
划用以回购注销,剩余股份预留作为暂缓确认债权的偿付资源。

    具体会计处理路径如下:

    1.以华谊嘉信现有总股份 671,386,420 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3.8 股的比
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 255,161,923 股。因此借方“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增加 25,516.19 万元;贷方“实收资本”增加 25,516.19 万元。

    2.转增的股份中 145,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以 1.6 亿元受让,此部分价款
支付给管理人账户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因此借方“其他应收款-管理人”
增加 16,000 万元;贷方“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16,000 万元。

    3.公司以现金和转增的股票偿还确认有效债权,其中偿还现金 5,366.76 万
元,对应贷方“其他应收款-管理人”;偿还股票 51,664,732 股,偿债股票的公
允价值为 2.45 元/股,全部计入贷方“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另有以对外担
保余额确认计提预计负债约为 3,505.03 万元。经管理人确认的,本次清偿债权
账面金额为 117,273.83 万元,因此“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约为 95,744.18
万元。

    4.另有重整费用冲减债务重组收益约为 1,280.85 万元。

    5.用于分配之外的剩余 58,497,191 股归属于公司,每股公允价值为 2.45
元,计入库存股,金额为 14,331.81 万元。

    在抵消掉清偿子公司债权产生的收益约 817.37 万元之后,本次重组对净利
润影响金额约为 85,887.70 万元,对权益影响金额约为 114,545.56 万元,对净
利润和权益的影响金额为以上的合计数。

    注:由于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上述数字可能在审计结束后发生调整。由于四
舍五入原因,部分数字加总存在尾差。
    二、破产重整损益确认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十二条: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第十四条: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第十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
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所清偿
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
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
当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根据公告显示,你公司预计 2021 年净利润扭亏为盈,净资产由负转正。
请你公司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和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是否存在确认不具备商
业实质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重大非常规交易事项、调节收入或非经常性
损益等方式规避执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退市相关规定的情形。

    回复:

    一、营业收入

    本年收入主要来自全资子公司天津迪思,天津迪思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20,743.15 万元、93,873.71 万元和 103,432.33 万元。本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如下:
             项目                本年度金额(万元)        备注
 营业收入                               103,538.3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其中:                                         -

   房屋租赁                                102.63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管理咨询                                  3.89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06.52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03,431.81

    二、非经常损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集中处置了多家子公司,确认处置收益-22,210.33 万
元;确认预计负债 25,587.47 万元,具体金额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重整收益                                                        85,887.70

 处置子公司                                                     -22,210.33

 预计负债                                                       -25,587.47

 业绩补偿                                                             829.15

 政府补助                                                             967.51

 其他                                                                 46.44

 少数股东及所得税影响额                                              -222.56

 合计                                                            39,710.44


    本公司不存在确认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重大非常规交易
事项、调节收入或非经常性损益等方式规避执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退市
相关规定的情形。

    3.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