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续聘立信中 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