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2-21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账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本期损益产生影响。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
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备注
长沙君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7,339,329.50 17,339,329.50 已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故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
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
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坏账核销后,公司不会放弃法律上继续追索该账款的
权利。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
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本次核销部分坏账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
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应收款项坏
账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杨书迪,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7 年 09 月出生,本科学
历,会计学专业,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富兰克林油站通用设备(北
京)有限公司助理会计,现任公司出纳。
杨书迪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