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福石控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陈树华、司静波、吴引引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