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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石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15:30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 W2 座 901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4 日通过
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仙兵先生、监事郭天昶和颜茜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通知时间的议案》

    由于本次监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时间紧迫,需尽快提请审议并落实,故豁免提
前三天通知,本次监事会当天通知并以临时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符合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4月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
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6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