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8-059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建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
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邵建平先生、幸帮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
选举产生,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
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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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邵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幸帮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公司监事会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额度使用有效期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上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决定公司更换 2018 年审计机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改聘上会为
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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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
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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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52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
相应的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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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77 年至1985 年担任北京计算机三厂厂长助理职务;
1985年至1988年担任日本DCL 株式会社软件开发研修生职务;1988 年至1989 年担
任北京计算机三厂厂长助理职务;1989 年至1990 年任职于京电香港有限公司;1990
年至2001 年担任北京计算机三厂厂长助理职务;2001 年至2006 年担任首都信息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2006 年至今担任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顾问职
务。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邵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幸帮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至今在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任职财务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幸帮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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